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显成效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年以来,食安委成员单位以创城、巩卫、文明城市复牌等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不断优化监管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有效保障了农村地区群众饮食安全。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405户次、农贸市场143个次、农资经营户707户次、农产品生产场所281个,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885件,立案查处食品案件121宗,侦破食品犯罪案件28宗,刑事拘留涉食品犯罪人员26人,逮捕12人,打掉窝点7个。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广东省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珠海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加强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把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深调研”,以晨访、午查、夜巡等方式,理清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找出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聚焦农产品主产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夜市、农村校园及周边等地区,针对便利店、小餐饮、集体食堂、农贸市场、大排档等场所,围绕亮证经营、人员健康、场所卫生、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等内容进行认真排查,督促食品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强化联合执法与“两法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注重加强与公安、渔政、食药监、工商、农业等部门沟通协调,发挥好食安办组织、协调纽带作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公安与食药监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同、主动联合、同时执法、信息共享、部门共治的工作机制,并多次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以来,我市海洋农水、食药监等行政职能部门移送公安的涉食品案件15宗,立案12宗,破案10宗,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6人,有力打击了涉食品违法犯罪份子,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四、注重政策引导,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实施优惠政策引导,实现食品小作坊的集中管理,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金湾区和高栏港区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联合农业部门起草制定《珠海市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建立以质量安全追溯为核心内容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进一步确保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三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小餐饮备案制,***农村食品经营市场准入难题,为农村小餐饮行业准入简出便利,放出活力,方便民宿和休闲农庄的发展,对带动农户增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维权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通过开展“3·15”“快检开放日”“食安现场”“三下乡”等活动,利用“食安珠海”“三农服务”等网络平台,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广大生产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投诉有人接,件件有回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