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民函〔2019〕186号B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193271号提案的答复
熊忠香等29位委员:
你提出的《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丰富社会保障体系》提案收悉。经与区卫健局、公共物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民营日间照料中心功能定位问题。根据我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实际运营情况和当前我区尚未进入老龄化的实际,2019年修订出台的《宝安区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办法(试行)》,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了定位,主要分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简称“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长者家园(简称“长者家园”)两类。日间照料中心是指为社区内自理老年人、半自理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文化、休闲娱乐、教育咨询等日间服务的养老服务设施。长者家园是指在“日间照料中心”原有服务功能的基础上,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有关规定,经民政部门备案设立的能提供集中居住、照料服务、医养结合、居家养老等综合性照料服务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长者家园的服务对象以居住在本社区及周边社区的60周岁及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为主,优先安排低保及低保边缘老年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为三级以上残疾的老年人、孤寡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我们鼓励有条件和规模较大的民营日间照料中心根据周边老年人的需求情况,提升专业化水平,转型升级为长者家园,更好为半失能、半自理老人开展照料服务。
关于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收费高问题。今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明确提出,“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因水电气收费由市管部门统一执行,我局已向市民政局反映相关收费优惠问题,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使用水、电、燃气、电话,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使用有线(数字)电视、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免收一次性接入费用,减半收取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固定电话的月租,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关于规范养老竞标市场环境。目前养老项目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对营利性养老项目,主要以商业项目评审规则为主,同时兼顾公益规则。对非营利性的养老项目,主要以公益项目评审规则为主。近年来,我区在招标选定养老服务供应商过程中,均突出养老项目的公益属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团队、同类项目经验、社会信用、服务满意度、道德人文关怀作为标书评审的重要内容,加大了评分权重。竞标是为了保证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只要符合养老行业相应资质要求的组织或单位都可以参加养老服务项目竞标。
关于大力推广医养结合。为深入推进我区“医养结合”工作,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与各街道办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并在医院、社康中心与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结合,社区养老设施与社康中心一体规划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区8家养老机构已全部与医疗机构的签约,实现全区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全区正常运营的30家老年日间照护中心及长者家园均与邻近基层医疗机构签约;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588个,建立家庭病床298张;安排220余名医院专家进驻社区,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优质专科诊疗服务;积极推进老年病专科建设,目前宝安区中医院已开设老年病科,床位20张;畅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目前我区各公立医院都设有老年人就医优先窗口。
关于鼓励年轻人进入养老行业。《***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我们正在协调人力资源等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养老服务人才扶持政策,鼓励更多年轻人进入养老行业,让养老行业多一些生机与活力。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黄利东
联系电话:29996606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