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庄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南庄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业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0日
南庄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我镇民生社会管理水平,我镇将以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为指导,在全镇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逐步把南庄镇建设成为“全国安全社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实施镇政府“社会管理创新”战略,构建现代社区安全新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伤害的发生,提高整个社区的安全健康意识和管理服务能力,力争把我镇创建成为“全国安全社区”,促进社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南庄镇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 奕(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梁梓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陆顺莲(镇人大主席)
潘坚成(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朱流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健明(镇党委委员、南庄派出所所长)
冼永恒(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蒙顺全(镇党委委员)
王 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仕亨(镇党委委员)
杨 琦(镇党委委员)
罗永祥(镇党委委员)
庞志成(副镇长)
廖建锐(副镇长)
何永庆(副镇长)
邓小坚(禅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陈锦波(镇党委办常务副主任)
阳建光(镇党委办副主任)
林 爽(镇组织工作办常务副主任)
黄 超(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常务副主任)
李国钊(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副主任)
伦雄良(镇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黄展文(镇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
徐锦棠(镇宣传文体局常务副局长)
招厚权(镇社会工作局常务副局长)
陈建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
谭少基(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陈宏辉(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
麦伟华(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
卢 健(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南庄分局局长)
郭文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庄分局常务副局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庄分局常务副局长)
何伟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庄分局副局长)
刘小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庄分局副局长)
洪继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庄分局副局长)
吴焰生(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常务副局长)
孔庆添(镇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区雪莹(镇团委常务副书记、志愿者协会会长)
梁少红(镇妇联常务副主席)
徐 杨(镇教育局副局长)
朱飞翔(南庄派出所副所长)
郑文利(南庄交警三大队队长)
罗志文(镇专职消防队队长)
潘伟航(区工商局城南分局局长)
覃 浩(南庄供电所所长)
麦观玉(镇交管所所长)
李涵志(南庄医院院长)
成员还包括各村(居)党组织书记、辖区各中学、小学和幼儿园,以及各卫生站负责人。
安全社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负责“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和成立各个项目组织机构;建立各项安全社区工作制度;制定安全社区创建的长期、可持续目标和计划;指导各项目组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绩效评审;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本地区及国内外其他地区安全社区网络信息交流活动。
(二)设立“全国安全社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廖建锐兼任办公室主任,郭文敏、李国钊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何伟强、洪继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费辉盈任办公室联络员,联系电话:85399717。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安全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项目组、职能部门、辖区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事故与伤害监测工作;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监督;做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为持续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三)设立14个项目工作组
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工作委员会,下设宣传教育组、社会治安组、交通安全组、消防安全组、生产安全组、家居安全组、学校安全组、食品安全组、老年人安全组、涉水安全组、体育运动安全组、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组、伤害监测组、专家顾问组等14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名单详见***1);各项目工作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辖区有关单位安全健康促进项目工作,对安全健康伤害预防情况进行数据分析、绩效评估,对各有关单位安全社区促进项目、工作过程、变化效果等进行监督。
1.宣传教育组:负责安全社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组织、推动各项目组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广泛动员辖区企业、居民、志愿者组织共同参与到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中来,树立“安全、健康、文明”的社区理念,营造良好的安全社区建设环境和氛围。
2.社会治安组:巩固社区防范和网络巡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和出租屋、城中村等重点部位的治安整治工作;加强对村(居)矫正人员的监管改造工作,提高治安防范水平,预防和减少村(居)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针对社区潜在的事故与突发事件,包括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等,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快速、有序、高效的应急预案;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以及反恐等工作。
3.交通安全组: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社会氛围;完善辖区内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消防安全组:全面普及防火知识和开展火灾预防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治,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提高辖区居民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的能力;加强对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好火灾抢险救援工作。
5.安全生产组:负责对辖区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加强对事故多发企业、危化企业、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经营者、从业人员以及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辖区内食物中毒、人员聚集场所拥挤踩踏、火灾、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等事故的发生。
6.家居安全组:普及家居安全、急救和健康生活知识,预防家庭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盗窃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居民关注自身健康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种疾病;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社区卫生保健服务水平;关爱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反对家庭暴力,开展心理咨询,提供社会帮助,关注其身心健康;开展全民安全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7.学校安全组:开展包括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宿舍、教室、实验室、体育活动、校内外集体活动在内的安全促进工作,关注学生网络交友安全、法制教育及心理问题,预防校园吸毒、暴力事件;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净化育人环境;向全校师生及学生、儿童监护人宣传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玩具安全、家居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提高其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师生及儿童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8.食品安全组: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提高社区居民食品安全意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9.老年人安全组:负责辖区老年人,特别是独居老人的安全促进工作,完善老年人活动场所的硬件设施,改善老年人活动场所环境;提高老年人的医疗服务水平,增加老年人免费体检项目;加强老年人自我保护、跌倒预防、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降低老年人伤害事故的发生;消除老年人因无人照顾而老死、病故的情况,做好及时预防工作。
10.涉水安全组:加大对室内外泳池、江河、池塘、水库等安全问题的关注力度,提高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意识,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居民涉水安全知识,提高居民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沉溺、落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市场销售的饮用水、自来水安全的检测力度,保证居民饮用水的安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11.体育运动安全组:开展包括体育用品安全、体育器械安全、运动场所安全、运动过程安全等内容的安全促进工作,加强对辖区体育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指导居民正确进行体育运动,预防和减少体育运动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12.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组:开展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环境保护、预防灾害的意识;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保持环境的干净整洁;提高对洪涝、旱灾、地震、滑坡、环境污染、台风、雷电、城市地质灾害、瘟疫等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13.伤害监测组:指导社区开展伤害监测工作,做好各类安全事故与伤害数据的采集、归纳、分析工作,建立完整的事故与伤害档案;通过对各种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为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设立和优化安全促进项目、有效预防伤害提供可靠依据。
14.专家顾问组:聘请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有关专家,负责指导社区开展创建工作,对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计划、事故与伤害的监测和辨析、安全促进项目、计划实施过程、绩效等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四)各村(居)委会成立“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小组
各村(居)委会工作小组作为最基层的信息平台,主要是负责社区范围内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伤害等信息的搜集,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项目组,作为设立相关促进项目的依据,同时积极配合项目组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创建标准
我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以及《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全国安全社区现场评定指标》进行建设和推广。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2年以后,将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申请“全国安全社区”评定,以获取“全国安全社区”命名。
四、创建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2年3月5日—2012年4月7日)
1.成立南庄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创建目标,并做好“人、财、物”三方面的落实。
2.将我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上报区安监局,同时向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申报备案。
3.举行“全国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市、区、镇、村(居)委会领导及居民、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2年4月8日—2014年10月)
全面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坚持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策划一系列的安全促进项目,力争把南庄镇建设成为安全促进中心认可的“全国安全社区”。
(三)纠正与持续改进阶段(2012年7月1日—2014年10月)
对于整个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以及各安全促进项目存在的缺陷及不足,召开各安全促进项目内外部评审工作会议,进行全面研讨,及时调整建设工作方案,确保安全促进工作的持续有效的开展,达到良好的社会成效。
(四)申请认证阶段(2014年6月—2014年10月)
届时,我镇将向中国职业健康协会、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邀请中心专家到我镇进行实地考核验收评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从基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于提高全社会安全水平,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相关部门和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抓好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工作。
(二)各司其职,群策群力。“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安监、卫生、公安、消防、交警、民政等多个部门,因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创建方案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相互配合,群策群力,共同落实好“全国安全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将“全国安全社区”建设与我镇开展的其他城市性活动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府部门、社区居民、志愿者以及各界组织的作用,共同推进和完善安全社区建设。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要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和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充分调动全体成员参与到“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中来,共建“全国安全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