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微杜渐丨蜀黍排火雷一颗除安全隐患一处
为切实落实“拉网排雷”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辖区社会治安防控力度,有效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天安派出所对辖区消防安全天天抓,常抓不懈。
2017年8月23日,天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申建华在日常消防检查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家火锅城二楼阁楼仓库存放着6罐15公斤装的瓶装煤气,且阁楼没有专人看守,同时库房堆放的可燃杂物。如果发生煤气泄露或电线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就会引起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设置独立气瓶间。该火锅城显然违反了防火规范相关规定。针对火锅城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民警申建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场对火锅城负责人贾某新口头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过调查,火锅城负责人贾某新对违反消防规定使用储存液化瓶装煤气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天安派出所依法对贾某新给予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为继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天安派出所将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不放松,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福田警方提醒: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储存,使用人员也须了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