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吉华街道松元头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拟使用龙岗区吉华街道林地的公示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吉华街道松元头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设。
二、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Ⅰ林班12-1、12-3小班内林地。地籍小班号为:4403***********101201、4403***********101203。
三、使用林地面积:林地面积共0.799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均为防护林林地。
四、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28918216,邮箱lgbgs@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吉华街道松元头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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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华街道松元头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