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集装箱货物运输行业港区联合执法检查
根据市交通委有关通知要求,8月1日起,无有效RF卡的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不得进港作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在市交通委统一部署下,自8月1日至8月8日,市运输管理处、交通执法总队、浦东执法大队、港口公安、浦东交警及交海公司连续在港区联合执法,共查获违法车辆29辆。
为保证本次联合执法的顺利进行,市运输管理处在联合执法前做了一系列宣贯告知工作:一是召开两次外省市驻沪集装箱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专题会议,宣贯市交通委有关要求和工作步骤;二是在管理网络、QQ群上进行宣传和答疑;三是走访外省市集装箱货物运输企业,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并现场办公,解决其在备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本次联合执法主要检查进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是否具备经营资质,包括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驻沪经营备案证明》及《行驶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共检查车辆155辆,其中有违法行为的车辆29辆,占被检查车辆的18.7%。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对非法经营的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切实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同时进一步推进了本市环保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得到集装箱货物运输行业内外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