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名单的通知
揭市建建〔2006〕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施工企业正常经营运作,现将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建管函〔2006〕7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省文件通知精神,于3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情况和三类人员考核上岗的专项检查;结合季度质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许可证》上墙公示制度;查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考核情况。
二、全面核查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申报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考核合格情况。对未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必须在3月底前将申请报告送市建设局加意见后由企业直接向省厅申报,不按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将由省厅依法注销其施工资质证书;对未按规定通过安全考核的三类人员也必须在3月底前上网申报,并将个人申请报告送市建设局加意见后与原件一并由企业送省厅确认。
三、检查情况请形成书面报告于4月3日前报市建设局建工科。
揭阳市建设局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建管函[2006]79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我厅印发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使施工企业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我厅已及时组织377期共109397名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现有79955人通过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到目前为止,全省除3916家企业申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有1031家建筑施工企业仍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将我省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公布网址:www.gdcic.net),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凡在我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和施工活动。一是凡被列入本次公布名单的建筑施工企业(预拌商品砼和砼预制构件专业承包企业除外),都必须在3月底之前向省建设厅提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二是凡新成立(包括分立或改制)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必须在获得施工资质证书之日起2个月内,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凡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我厅将依法注销其施工资质证书,企业不得进入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二、凡已取得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未按规定通过安全考核的,都必须在3月底前按规定报名考核,否则,将视为不再具备从业资格,不得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三、凡新成立(包括分立或改制)的施工企业以及原有施工企业新增加的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时间定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下旬。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在3月底之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情况和三类人员考核上岗的专项检查,并于4月7日前将专项检查的情况报送省建设厅。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