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
为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城乡低保接续等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多措并举,有效保障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一是及时做好搬迁困难群众城乡低保转移接续。我县切实加强迁出地与迁入地的通力合作,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五清零”工作,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有效保障搬迁对象城乡低保及时转移。在迁出地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户,搬迁到城市区域(五里岗街道、雄山街道)的,在户籍迁入或办理市民证后,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迁出地农村低保待遇予以取消。在迁出地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搬迁到农村区域的,原农村低保待遇不变。截至2020年6月,共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农低保转城低保对象1843户7547人,基本上实现“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城乡低保接续清零目标;纳入搬迁到乡镇安置点的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12户663人。
二是及时开展入户调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搬迁对象及时纳入保障。搬迁前不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迁入后由迁入地乡镇(街道)定期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后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按照程序申请纳入保障。通过全面排查符合迁入地城低保条件的对象504户1599人。
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的过渡保障功能。根据《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发放方案》精神,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改善和保障困难移民基本生活,对十三五”期间已搬迁的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中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未纳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低保对象实施一次性临时救助,每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及时发放2019年度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286.9万元,惠及15246名搬迁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