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路政大队及时清除公路用地堆放物净化路域环境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2019年9月18日,仪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巡查一中队在国道G245巡查过程中发现,富利镇徐某某占用国道G245K30+260右侧公路用地堆放石材欲经营墓碑生意。我队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徐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内自行清除堆放在公路用地内的石材,且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同时,告知徐某某此行为不仅违反路政相关法律法规,还严重影响国道G245旅游线路的路容路貌。经宣传教育,当事人徐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纠正了违法行为,自行清除了G245K30+260右侧公路用地堆放的石材,净化了路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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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5:18: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