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图书馆检查农家书屋建设情况
电价便宜了,电可以放心用。昨(6)日上午,仪陇县新政镇江东村村民刘文杰到镇供电所交电费,上个月,他家用电130千瓦时,交了50多元的电费。从2007年10月25日开始,作为全省首批城乡同网同价的7个县之一,仪陇县也开始试行城乡同网同价,如今4年过去,不仅仪陇老百姓少支出电费,仪陇全县用电量也大幅度上升。
走进刘文杰家里,会发现他家里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大到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小到微波炉、电磁炉、烤火炉等,因为电器多,每年的春秋季节,他家平均每个月要用电100多千瓦时;夏天和冬天,用电量多的时候1个月达200多千瓦时。电价不高,供电又有保障,家里的家电也就多了。刘文杰回忆说,在2007年实行城乡同网同价以前,电价不仅高,平均每千瓦时电价格在0.80元至1元之间,因为损耗大,最贵的时候,每千瓦时电达到1.50元。电价高,老百姓不敢买家电,平均每个月用电量也就是二三十千瓦时。那个时候,不仅电价高,用电还没有保障,一到晚上,灯泡就是红丝丝,电视也开不起。刘文杰说。
实行城乡同网同价以来,这一情况得到了改变。从2007年10月25日起,四川省电力公司在全省7个县试行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仪陇作为7个试点县之一,城乡居民用电也开始实行阶梯电价,即每月用电60千瓦时以下,电价为0.47元,60至100千瓦时电价为0.55元,101至150千瓦时电价为0.58元,151千瓦时以上电价为0.63元。如今4年时间过去,经过测算,仪陇城乡居民用电平均电价为每千瓦时0.54元,每千瓦时电比同网同价前平均降低了0.24元。实行城乡同网同价,老百姓最受益。仪陇县电力公司负责人算了一笔账,在这4年时间里,居民累计少支出电费1.14亿元。
南充电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仪陇率先实现城乡同网同价之后,如今高坪区也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今后将会有更多县(市、区)实现城乡同网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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