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全面启动妇联改革工作
兴仁县全面推进妇联组织改革,努力提高做好妇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一是完善妇联基层组织。制定《兴仁县妇联改革实施方案》,健全乡镇(街道)妇联、村(居、社区)妇联,完善组织架构,搭建领导班子。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由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担任妇联主席,再配备1名专职妇联副主席,建立乡镇(街道)妇联专兼职副主席、执委由所属行业机构妇联组织和乡镇(街道)区域化妇联组织“联管”机制,实现妇联干部队伍结构的最优化。积极推动村(居、社区)“妇代会”改建为村(居、社区)“妇联”,提升妇联组织的社会识别度。选好配强村(居、社区)妇联主席。村(居、社区)妇联主席通过选举进村(居、社区)“两委”,享受副职同等待遇。通过村民自治制度的落实,确保实现村民委员会100%有女性成员、村妇联主席100%进村“两委”“妇女之家”100%覆盖到村。
二是加强妇联队伍建设。县妇联设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2名,兼职妇联主席6名,执委不少于35名。乡镇(街道)妇联设主席1名,由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担任妇联主席,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不少于4名,执委数量不少于25名。乡镇(街道)妇联执委由所属行业机构妇联组织和乡镇(街道)区域化妇联组织“联管”。村(居、社区)“妇代会”改建为村(居、社区)“妇联”设主席1名,专兼职副主席不少于2名,执委不少于15名,村(居、社区)妇联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妇女小组,妇女小组的组长全部进入村妇联担任执委会委员。对女干部、女职工人数超过50人但尚未建立妇联的机关单位,要在单位机关党组织领导下尽快按照组织程序建立妇联;机关人数在10至50人的单位应建立妇委会,少于10人应成立妇女小组。在卫计、教育等妇女就业集中的行业领域,学校、医院符合条件的都要改建妇联,在女性相对集中但还未建组织的盲区,不拘一格建“妇女之家”等妇女组织,实现有效覆盖,真正做到“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联组织”的工作和影响力。
三是壮大妇联先锋力量。通过购买公益岗位、选聘女大学生村官和妇女社会工作者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妇联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基层工作力量。在乡镇(街道)妇联探索增设兼职副主席、增加执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字优势,把乡镇(街道)妇联组织覆盖拓展到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选出有资源、有代表性、有积极性的女性进入乡镇(街道)妇联。把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女性带头人、妇女骨干、女大学生村官、村妇女小组长、新型妇女小组的负责人、女村民代表、女党员等充分吸纳到各村(居、社区)妇联班子和工作队伍中,让她们一起参与和承担基层妇联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工作。
四是健全妇联体制机制。根据“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要求,将基层妇联组织工作纳入当地基层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提升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妇联建立执委委员、妇女小组长“四必访四必到”联系群众制度,开展“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妇联基层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进村入户访“三情”,做到全面走访不漏户,充分了解各村妇情、户情和妇联基层组织情况;建立乡镇(街道)妇联对村(居、社区)妇联工作的指导机制、妇联工作例会制度,推广乡镇(街道)妇联对村(居、社区)妇联进行工作点评的办法,健全经常性指导工作机制,保证党委工作部署和上级妇联工作安排在基层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