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专项整治村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安排部署,安居区决定从2015年9月——2016年2月,用半年时间对全区村(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深恶痛绝、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整治内容包括素质能力低下、工作不作为;纪律意识不强、办事吃拿卡要;强农惠民政策落实不力、搞变通三大内容。整治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整治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出现相关问题的村(社区)干部,要视其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组织谈话、通报批评、党纪处分、按法定程序免除、罢免职务等方式,给予相应的处理。涉及到乡镇(街道)干部或村(社区)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报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同时各乡镇(街道)在专项整治中要严格审核把关,逐一摸底梳理,不得隐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