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23日通过)
***烟台市芝罘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大会认为,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和组织观念教育,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党费收缴基本做到了及时足额。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要求,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实行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公示,明确了责任、规范了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加科学。
大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提高对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认识。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手续,确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