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私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191号 |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
私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私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人:苏达锐,联系电话:86335766、139****9800)
佛山市南海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
私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市场肉品质量安全,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我区决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生猪(牛、羊)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并对长期经营销售私宰肉的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彻底铲除当地的生猪(牛、羊)私宰窝点,杜绝未经检验的生猪(牛、羊)肉产品流入市场,确保生猪(牛、羊)肉品的质量安全。重点整治区域为大沥镇东区管理处黄岐白沙、沙溪、泌冲3个居委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打击私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晓佳(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彭健良(区府办副主任)
朱广祥(区工商局局长)
彭国祥(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常务副局长)
范耀洪(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副局长)
成 员:卢锡汉(区工商局)
李信宏(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崔永诗(区财政局)
陈九枚(区农林渔业局)
陈镜明(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麦建乐(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蔡林祥(区综治办)
领导小组在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市场监管)设立办公室,麦建乐兼任办公室主任,杜敏坚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区、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10月31日—11月4日)
抽调精干人员对私宰窝点进行调查摸底。摸底内容包括:屠宰现况,私宰的相关人员资料及私宰的产品流向等,并及时跟进布控,掌握真实情况,为专项整治行功奠定良好基础。
(二)宣传发动阶段(11月4日—11月8日)
通过电视、广播做宣传,或在社区、居委会宣传栏及农贸市场张贴、悬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加强市场整治的宣传口号、标语及横额。召开动员大会,宣传肉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严肃整治市场经营秩序的决心。
(三)行动取缔阶段(11月8日—12月31日)
坚决取缔私宰窝点,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区市场监管、工商、公安、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各私宰窝点进行突击执法,努力做到每个联合执法行动有序、高效,彻底取缔私宰窝点,杜绝未经检疫检验的肉品流入市场,保证群众的肉食品安全。
四、职责和分工
(一)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打击取缔私宰窝点,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对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羊只)屠宰活动和向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羊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羊只)屠宰场所的,或者为对生猪(羊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的,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私宰规模大、活动猖獗的“黑屠”,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严厉打击“黑屠”首要分子。
(二)区工商部门:负责整治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市场违法销售非生猪(羊只)定点屠宰场的生猪(羊)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进入市场销售的生猪(羊只)产品必须凭猪(羊)胴体的检验印章和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以下简称“一章两证”),对没有“一章两证”的生猪(羊)产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并对该批次生猪(羊)产品进行没收。同时督促市场开办方与各经营者签订肉品质量安全保证书,监督市场开办方落实进场登记台账制度,并严把市场准入关。对销售非生猪(羊只)定点屠宰场生猪(羊)产品的经营者要吊销其营业执照,指导市场开办者取消其摊位经营资格,实行退场制度。
(三)区农业部门:负责对定点屠宰场的生猪(羊只)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对合格的生猪(羊)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确保合格的生猪(羊)产品出厂上市销售。严禁检疫人员对非定点屠宰场的生猪(羊)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严查私刻检疫章、伪造检疫证的违法行为。
(四)区公安部门:排查干扰专项打击行动的治安隐患,抽调足够的警力对执法现场进行布控,对阻碍行政执法的违法人员及相关人员要快速出击,依法从严从快查办,确保私宰窝点顺利取缔和市场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嫌疑人移送到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区综治维稳部门:做好行动期间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加强出租屋管理,教育屋主不要将出租屋租给私宰人进行私宰活动。在行动期间,协管员要加大出租屋巡查力度,并配合区打击私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整治。
(六)区宣传部门: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采访报道,通过曝光一批被查处的私宰窝点、市场违法经营的摊位,提高群众对私宰违法现象的关注度,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打击私屠滥宰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对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性。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共同配合,确保打击行动取得实效。
(二)遵守纪律,注意保密。参与专项行动的人员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纪检监察部门要***督查,对工作失职、通风报信、提供地方“保护伞”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做好储备,确保稳定。由肉联厂组织储备一定的生猪及市场肉品销售人员,如果在专项行动期间,部分农贸市场出现肉品供应不足、停市、罢市等情况,政府将及时调配储备肉品和肉品销售人员进农贸市场,确保当地肉品的稳定供应。
(四)加强监督,举报有奖。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及时受理,并立即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一经查实属实的案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金奖励:
1.举报属实的普通案件奖励1000元。
2.对举报属实,并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刑拘的,奖励2万元。
3.对举报属实,并对违法当事人判刑的,奖励4万元。
4.奖励资金由区、镇两级部门承担,区、镇(街道)各负责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