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公
根据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及强化推进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8)己整改完成,拟予以销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8):减煤工作不到位,国家2013年明确,山东省到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且2015年与2012年相比实现负增长。省发展改革委2015年7月才出台有关工作方案,各地市随后陆续制定落实方案。此间在没有减量替代的情况下大量上马燃煤项目。2015年和2016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分别比2012年增加694万吨和706万吨。
(二)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印发《文昌湖区煤炭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淄文昌经发〔2017〕46号),将控煤指标合理分解到两镇,定期调度两镇压减煤炭工作情况。
2、加强燃煤企业节能管理。以淄博三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新华纸业有限公司、淄博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点燃煤企业为重点,加强对耗煤用煤企业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报表、预警等多种方式进行调度。
3、联合两镇取缔燃煤小锅炉;
4、制定印发《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实现气代煤460户,清洁集中供暖计划1500户,已完成1400户。
5、强化源头控制,未新上燃煤工业项目。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实现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每月向市节约能源办公室,报送《文昌湖区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项目汇总表》,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
(三)整改验收情况
2018年10月25日,文昌湖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8项进行了验收。
经研究认为,文昌湖区已完成市下达的2017年比2012年煤炭消费下降1万吨目标任务。按年度完成减煤任务,2018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能够控制在2万吨以内,同意通过验收。
对以上整改情况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文昌湖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日
联系地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33—6030035 电子邮箱:wchjfj@126.com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