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投资28万元实施清洁工程惠泽百姓
8月6日,记者到兴仁县农业局能源办了解到,自去年9月起到今年5月底,国家补助28万元在我县巴铃镇绿荫河村的50户农民实施清洁工程,目前已通过上级评估验收。
根据《2007年贵州省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精神,在全省14个自然村寨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巴铃镇绿荫河是全州唯一获得实施此项目的村寨。项目对该村梁正旺、尹朝贵、骆文坤等50户村民进行分户实施,实施的内容包括农业投入品垃圾回收池、田间蓄粪池、频振式杀虫灯、垃圾桶、公用生活垃圾收集箱、垃圾和沼肥清运车、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秸秆堆放棚、房前屋后硬化、农村有机废弃物净化造气炉、太阳能热水器、庭院美化、排水沟硬化、自来水系统维修等,每户投入2260元,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实施好该项目,我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强化部门配合,整合相关项目资源,合力推进工程实施;对项目的管理实行先规划,后实施;并建立项目档案制,实行标识管理;对乡村清洁工程建设人员,由获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建池技工进行修建;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和封闭式运行,对项目建设任务、补助标准、物资补助等内容实行村务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通过近一年的精心安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目前已顺利通过上级评估验收。据了解,我县将启动由国家补助25万元对下山镇厂头村二组的40户农民实施的清洁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