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4名两***贫困母亲获救助
近日,笔者在兴仁县相关部门获悉,2015年,在省、州妇联和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兴仁县4名农村“两***”贫困母亲获得救助。
为保障贫困“两***”妇女得到及时救助,不断增强医治康复的信心和希望,兴仁县妇联根据申请人申请及其所在地村(居委会)和有关医院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对2015年上报的17名“两***”患病妇女进行初审,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州、省妇联核实审定后,确定兴仁县4名“两***”贫困母亲纳入救助,每人将得到1万元的救助金。该项目自实施以来,兴仁县已有24名“两***”贫困母亲得到救助。
近年来,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的扩大,农村妇女两***治疗费用已纳入了农村医保统筹报销范围,对于贫困家庭,比如低保户,民政部门也有大病救助基金提供一定的帮助。除以上报销和补助外,对于患病妇女需要自己承担的部分费用,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救助”项目将给予一定的救助,减轻农村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救助对象为经过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的农村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