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筹资345万元启动1820口沼气建设
8月7日,记者在兴仁县农村能源办了解到,我县得到国家、省、州的投入和县的匹配资金共345.8万元将在全县除城关镇以外的其它15个乡镇实施1820口的沼气工程。
从2001年兴仁县实施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到2007年底,全县共建成农村沼气池13610口,占全县农业户数的15%以上。特别是2007年该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克服物价上涨、凝冻天气等不利因素,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给该县建设3410口的任务,总投资为443.3万元。这些项目于2008年7月顺利通过了省农业厅核查组的核查,得到省农业厅领导、专家的认可。据悉,该县去年实施的沼气工程位居全省第五位,全州第一位。农村沼气工程项目的实施,使农户的生产、生活发生变化,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日益凸显,村容村貌焕燃一新,院落整齐,昔日“脏、乱、差”情况得到彻底改变,同时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沼气建设拉动养殖业、种植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已初具雏形;农民经济收入发生了变化,通过“一池三改”建设,群众利用沼气煮饭、烧水、煮菜,利用沼液、沼渣种果、种菜、养鱼,节能增效明显。据了解,今年该县将实施上级下达的1820口的任务,每口补贴由过去的1100元增加到现在的1900元,其投入比例按国家、省、州、县分别为1000元、500元、200元、200元进行分摊,总投入资金为34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