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事业单位改革
近日,大东区出台了《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东区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大东政办发〔2018〕31号),同时《大东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也随该文件同步配套出台。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大东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走出了重要一步。近年来,政府购买服务备受关注。目前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与政府购买服务紧密相关。政府购买服务也正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手段。
大东区在将政府购买服务成功应用于环卫社会化改革。在此经验基础上,大东区正在积极研究已经转企的事业单位的职能,研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转变对转企事业单位资金安排方式。未来公益类事业单位也将根据自身职能逐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改进财政保障方式。
目前区内一些涉改单位及新组建单位对政府购买服务概念还不清楚,对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改革的关系认识不到位,还没有意识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对于未来发展的深刻影响。在单位职能设定方面还没有考虑这些因素。该文件的正式出台将极大的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发展。大东区在不断尝试转变自身职能以及运用各种创新的方式来适应这种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示范效益,丰富公共财政政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