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进行兵役登记的通告
一、登记对象
凡具有法库县户籍,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都应依法进行兵役登记。
下列三类对象未曾登记的需要补登: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的初中以下学历者,1997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的高中学历者和高校在校生,199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二、截止日期
2019年3月31日
三、登记方式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网页提示进行登记。
三、登记程序
(一)网上注册。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善填写个人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自行《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持打印的表格,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乡镇(街道)武装部现场确认。
(四)审核登记。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
(五)领取凭证。乡镇(街道)武装部将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不进行兵役登记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适龄男性公民不依法参加兵役登记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
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
不能取得毕业证书;
不能办理出国手续;
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
法库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