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协助做好业务联系单位联系册编制工作的函
各区、县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委、办、局法制机构:
随着时间的推移,近年来各单位的办公场所、人员组成和联络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加强与各单位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便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我办将于近期编制本市政府法制机构通讯录。
请各单位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网址:www.shangha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市政府法制办通讯录信息收集表》,并按照表格项目认真填写,于4月20日前寄送至市政府法制办综合业务处,同时将表格的电子文本发送至jgao@shanghai.gov.cn。通讯录编印后,将下发各单位法制机构。
***:市政府法制办通讯录信息收集表.doc(点击)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地址:人民大道200号706室邮编:200003
联系人:高俊、周志华
电话:23113237、23119761
传真:2311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