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居民医疗保险超限额补充商业险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鞍山市居民医疗保险超限额补充商业险进行公开招标,拟确定一家保险单位为承办保险商,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AZCG2011G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居民医疗保险超限额补充商业险公开招标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及要求》)。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工商(税务)注册地位于鞍山市的保险分支机构;
2、具有健康保险经营资质;
3、具有廉政建设措施(须提供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投标人具有在鞍山市居民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承保经验和理赔经验;
5、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居民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和偿付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总公司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盖章)、工商营业执照;鞍山分支公司的工商、税收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鞍山分支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鞍山分支公司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总公司对鞍山分支公司的授权证明;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登陆鞍山市政府网站( www.anshan.gov.cn)点击政府采购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网上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出示此表。没有网上报名及投标时未出示网上报名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文件的获取方式:
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政府采购公告栏相关的采购项目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3日9时30分。
十、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3日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科大龙源公寓H座C门12层)。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鞍山市财政局网站、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三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十四、采购人: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详见第十二条)
邮 编:114001
联系电话:0412-5586826
十六、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文件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412-2250073
***:鞍山市居民医疗保险超限额补充商业险公开招标文件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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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居民医疗保险超限额补充商业险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