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青同志在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讲话
在全市人社系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周口市人社局党组书记 局长 王少青
(2016年5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市人社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深入开展。下面,我就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识上要提升,准确把握形势,坚定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
所谓的提升思想认识,关键要准确地把握两点,一是要弄清楚为什么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要理解为什么要在人社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为什么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反腐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这是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总基调。随着反腐工作的深入,反腐的着重点和着力点逐渐下沉,不仅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要抓基层干部这个“绝大多数”。******指出:“当前,基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解决好,“蝇贪”不彻底清除,势必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败坏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威望。相对于高级干部的贪腐劣迹来说,“小官”离民生更近,给老百姓带来的“切肤之痛”,震动更大、感触更深。从近几年查办的小官微贪案件来看,“官职不大权力大,吃拿卡要胆子大”、“三千五千不嫌少,三万五万不嫌多”,这些“素描”从侧面反映出“蝇贪”的丑陋形象。小小“蝇贪”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蚕食党的执政根基。在省纪委开展党风廉政调查问卷中,群众对基层干部“小官巨腐”、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反映最强烈,不满意度最高,甚至认为基层党委、纪委存在着听之任之、有案不查、袒护包庇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全省评价中,我市基层表现又更为突出。如果对这些“蝇贪”放松警惕、不及时治理,“蝇贪”就可能变成“老虎”,甚至“蝇”“虎”成群,不仅严重透支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信用,而且影响党的施政观感,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对党的政策和执行实效形成“负向对冲”,产生“缩水效应”,其危害不容小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切实加大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有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看得见的方式”将群众的获得感变成现实,以此来回应群众的呼声和关切,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组织就在身边,党纪国法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为什么要在人社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大家很清楚,人社部门既承担着以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又承担着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人才管理服务职能,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人社系统业务职能部门众多,人员队伍数量庞大,掌握的行政审批、执法、调解、复议、仲裁等行政权力集中,涉及的干部人事管理、社保基金监管、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物资采购招标等事项繁多,提供的促进就业、社保经办、人事人才等公共服务内容广泛,这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都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我们的工作就容易出现问题;如果不加强对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我们的干部就难免会犯错误;如何我们在提供公共服务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就会损害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思想教育与正风肃纪相结合、依纪惩处与制度防控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明显增强,风清气正的氛围正在形成。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还隐藏着很大的廉政风险和隐患,对当前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绝不能盲目乐观、估计过高,绝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最近曝光的全国人社系统的案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左春文违规使用会议费被“双开”并移交司法机关;甘肃省文县人事局工改办主任任于洲伙同县教育局有关人员制作假公文,使19名无业人员摇身一变成为公办教师,以伪造国家公文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安徽五河县69人篡改年龄、骗取240余万元养老金窝案,也暴露了我们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前段时间我们集中观看的以安阳原人社局主要领导为原型的《脱轨》,以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郸城崔春生案件、商水生育保险基金案件,这些都是血的教训。这几起违纪违法案件,充分说明了人社系统反腐倡廉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一刻也不能松懈。在吸取教训的同时,我们要认真反思、查找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以敢破敢立的政治勇气,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在推进事业发展的同时保护好我们的干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就是为我们建起了一道“防火墙”、撑起了一张“防护网”。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解决好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政治任务,是中央和中央纪委基于当前形势做出的准确判断和重要决策部署,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正风肃纪工作的进一步延展和深化。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认清形势、把握任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使命和担当,坚决整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本着对人社事业健康发展负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精神,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构建符合人社工作特点的惩防体系,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保证人社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行动上要迅速,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是今年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全市人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迅速行动起来,层层负起责任,切实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措施实、行动快、效果好。
(一)认真自查,摸清底数。常言道,问题清,底数明,才能做到心中有底气,工作有招数。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对象和内容。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重点是中层领导干部和基层直接面向群众的工作人员。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支付、就业专项资金的拨付与管理、劳动保障执法维权、人事人才管理服务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这四个方面涵盖了人社部门绝大多数业务和服务工作。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自查的要求,集中开展自查清查。要针对工作主要环节,围绕治理内容,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台帐,不仅要查清具有个性特点的个别人和事,还要查清系统性、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把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招考录用、职称评定、社保医保政策执行情况以及问题自查情况,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注重自纠,即行即改。坚持查纠并举,纠改同步,对在自纠阶段,主动说明问题并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可从轻或免于处理。对自查摸底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即时发现、即时纠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共性的、系统性问题,要认真梳理问题的表现形式和产生根源,在即整即改的同时,要拿出方法措施,建立管长远的防范机制。核实的问题要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逐人逐事造册登记,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自纠整改中形成的各类台帐、数据、报告,要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签字背书,并作为责任倒查的依据。
(三)精准发力,严查快办。各级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检监察的头等大事、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要纪在法前,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查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社保待遇享受、就业资金监管等群众举报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聚焦主业主责,紧盯中层干部、基层部门,对权力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热岗肥缺”看死盯劳,下功夫查处基层干部贪腐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持续保持遏制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完善监督举报平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加大初核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移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对工作不力、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的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四)依规用权,建章立制。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要从完善制度的角度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围绕不正之风如何根治、权力如何规范运行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要推进“四化”,抓好“三查”,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给权力行使“立规矩”、“编笼子”。通过监督微权力、治理微腐败、实现微治理,形成具有人社部门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管模式,推动人社系统党风政风建设明显提升。
推进“四化”。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率先实现“四化”。一要做到职权清单化,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对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权力进行全面梳理,根据 “三定”方案,逐项列出权力名称、权力类型、行使主体、承办机构、实施的法律依据或其他依据等,建立权力清单,健全打基础、管长远、促发展、惠民生的制度机制。二要做到用权程序化,实现权力运行无越界。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找出权利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列入权力清单的每项职权,并根据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责任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在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的过程中,要遵循“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减少办理环节,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程序的,依法编制,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便民原则编制。要注重通过标准化的刚性约束,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制度在执行环节变形走样,严格按照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使权力,使群众清晰明了所办事项的具体步骤,充分享有限时答复、按时办结等权利。让干部做事清清白白,让群众办事明明白白。三要做到监督立体化,实现权力公开无盲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通过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服务对象监督、审计财政监督、司法监督等方式,加强对职权清单、用权程序进行立体化监督。要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运行流程图,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以及印制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完整、详细地向社会公开,公开的权责清单及流程图必须包括每项权力的名称、编码、权力类型、实施依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对象、办理时限等。要通过民意测验、随机走访、暗访等多种途径实施专项监督,注重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以及事项办理结果的监督,确定权力运行过程监督的依据、环节、措施、程序、时限等,将每项权力事项的办理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进行公示,确保程序合乎规定、结果群众满意。四要做到问责常态化,实现责任追究无例外。严格问责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反映的问题,要坚持有件必查,查必有果。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抓好“三查”。一查行政审批是否合规及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重点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承接***和省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着力解决改革进展迟缓、审批环节过多、办事效率低下、证明过多过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中梗阻”等问题,严肃查处冷硬横推、超时办结、吃拿卡要报等行为。二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纪检监察机构要对社保基金征缴、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少征减征、“跑冒滴漏”、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问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专款专用落实不力、多报冒领、虚报套取、截留私分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在就业专项资金拨付过程中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贪污私分、骗取套取的案件。三查群众举报违规违纪问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行政审批、劳动执法维权和人事人才服务中群众举报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狠刹“四风”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进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责任上要落实,强化压力传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量大面宽,为取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提振精神,理清思路,创新方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全市人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级人社部门党组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担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单位(科室)负责人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工作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综合协调组承担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协调推进工作,做好与市整治办的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督查督导组负责对各级人社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导,重点做好热点工作、重点岗位特别是基层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窗口单位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情况的督促检查。案件办理组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查处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案件和上级转办的案件,依规依纪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有力抓手,强化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层层抓好工落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督查督导,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对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监督检查的重心下移,重点加大对县、乡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共服务机构的督查督导力度。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印发工作简报,促进工作开展,推动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采取走访群众、暗访检查、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围绕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对本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及时顺应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
(三)强化统筹协调。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 “三亮三评三提升”活动结合起来,促使党员干部正本清源,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结合起来,防微杜渐、依法用权。更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即将开展的市委巡察工作相结合,以开展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问题查摆、整改提升,为迎接巡察奠定坚实基础。要着重查摆当前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好脉、下对药,层层分解细化,逐条明确责任,逐项限期整改,逐个问题销号。要做到动员广而深、问题找得准、措施定得实、整改行动快,形成工作有合力、组织更周密、活动有成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强化责任追究。以严肃问责追责为保证,建立“层层问效,***问责,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严格问责追究,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等行为,以及整治工作结束后反映和查实问题仍然较多的,按照“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同志们,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行动是最有力的语言!抓好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让我们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为推动周口人社事业科学发展、实现周口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