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通知要求,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情况统计表》上报。
联系人:韩雷 联系电话:6353***93
***: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23号).doc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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