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B077号提案的答复
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杨卫计委[2018]23号
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B077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唐于晴委员: 您提出的B077号"关于精神病患者的统一信息化管理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概况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委十分重视,认为您的提案中反映建设精神病患者的统一信息化管理的建议,对做好特殊人群的随访和管控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为此,我们严格落实办理责任,明确由区卫计委信息中心牵头,由预防科、社管科等部门参与,与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一起探讨,进一步对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提出办理意见,努力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进步。 二、提案建议答复 针对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今年我委将以信息化建设作为重点,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现结合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打算,我们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 关于精神病患者的统一信息化管理的建议。 1、卫生信息化二期项目建设情况。“杨浦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是在信息化一期项目的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原有功能,特别是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扩展、公共卫生条线建设以及区域协同应用的建设。在公共卫生建设内容里就包含了精神卫生系统的建设。由于该人群属于特殊人群,市精神卫生中心对人群的管理有着特殊规范和要求,目前我区级平台、区内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范与市级平台对接,严格按照要求对此特殊人群进行管理。 2、精神病患者区域平台建设情况。在2016年度财政预算资金中,曾根据区内实际情况拟建设“精神病患者社区防治移动随访系统”,在获得了资金申请批准并处于前期准备过程中,接上级部门通知随访项目为避免标准不统一和重复建设,将由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各区县只需与市级系统对接即可。精神病患者区域化平台也已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统一着手规划建设,各区县与市级系统对接。 3、精神病患者信息互联互通建设情况。因患者,特别是初发病人,需由专业医院对其进行诊断、甄别,才能最终确定是否为精神病人,再进行登记并上报至市精神卫生中心数据平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对这部分病人的个人信息保护也有一系列的要求和规范,因此跨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工作目前确实无法及时共享,共享的范围、内容、流程还需遵从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业务指导。今年区域卫生平台拟采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对该类人群的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在严格保护病人关键隐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互联互通,也为跨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预留好接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杨浦区卫生计生委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监督和帮助!
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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