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各博士后站设站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二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09]2号)精神,今年将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二批特别资助。为做好我省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在站期间,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取得的创新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申报: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
3、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4、单位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紧缺人才重点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5、在重点学科设立的流动站中,从事科研工作的骨干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已经申报了第45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能同时申报本次特别资助。
(五)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暂不接受***专业的申报。
二、申报方式
特别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人数原则上为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5,在站博士后人数不足15人的,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经省博管办审核、择优推荐、整理汇总后,统一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员需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9份(A4纸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表》从中国博士后信息网软件填写后打印(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通过填报软件进行填写。填表后通过“检查保护”对申报表信息进行规范字段检查,生成“保护文档”,最后打印报送纸质材料,同时拷贝报送“保护文档”的电子版。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
(二)推荐单位需报材料:
推荐报告并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金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并发电子邮件。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其它的创新项目。博士后以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翔实。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评审费每人360元。
(四)申报材料务于2009年4月10日前报省博管办。
联系电话:0371-65900161 65906803
地 址:郑州市政五街2号(省政府办公楼15A1房间)
电子信箱:hnbsh2006@126.com
省博管办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