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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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4日发表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5〕3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5.2元。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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