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推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新机制运行
今年来,洪湖市将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夯实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先手棋”,统筹谋划,压茬推进,推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新机制有效有序运行。
完善体系建设,确保制度落实。制定《洪湖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13个改革配套方案,印发新堤、滨湖街道“三定”规定,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延伸派驻机构下放、直属事业单位组建、领导班子配备、人员转隶等事项。
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治理能力。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统筹街道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统一设置内设机构6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加大调增力度支持改革,向街道调增行政编制2名,从市本级调剂下放73名事业编制建强3个中心,按上限核定新堤街道事业编制60名、滨湖街道事业编制35名。
增强管理权限,着力强权赋能。明确街道职能定位,对照“两清单一目录”推动放权赋权,赋予街道住建、城管、医保、民政、卫健、人社等领域职权210项,签订《街道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落实赋权事项承接认领。科学规范属地74个管理事项,推动按职权清单履职。
加强业务培训,推动机制运行。厘清街道与部门职能权限,构建协同共治机制,督促做好改革衔接和工作承接,确保新机制有效有序运行。组织开展赋权事项业务培训,对下放的210项赋权事项业务开展培训指导,提升履职履责能力。(潘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