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征求深圳市龙华区公共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暂行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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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市规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征求《深圳市龙华区公共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暂行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龙华区公共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16〕259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做好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后土地审批和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规土〔2016〕988号)以及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相关规定,结合龙华区实际,我区制定了《深圳市龙华区公共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暂行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1月20日,请于2017年11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gtwlh@szpl.gov.cn。
***:深圳市龙华区公共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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