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横琴新建设环保局决算公开
珠海市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珠海市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一部分 珠海市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概况
一、珠海市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职能简述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是主管建设环保局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人防工程和跨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负责港口、水务、三防、农林渔业、交通运输等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主要职责简述)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珠海市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部门决算由壹个单位构成,具体纳入珠海市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 | 行政单位 |
2 |
| 参公事业单位 |
3 |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4 |
| 财政核补事业单位 |
5 |
| 经费自筹事业单位 |
…… |
|
|
(与上年相比,如有户数增减变动的,请在此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名称: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一、财政拨款 | 1 | 2,128.7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0 | 59.94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300.00 | 二、外交 | 31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 | 32 |
|
三、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3 |
|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5 |
| 五、教育 | 34 |
|
四、经营收入 | 6 |
| 六、科学技术 | 35 | 16.65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6 |
|
六、其他收入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7 | 13.44 |
| 9 |
| 九、医疗卫生 | 38 | 8.57 |
| 10 |
| 十、节能环保 | 39 | 79.41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40 | 1,032.96 |
| 12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41 | 812.45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 | 42 | 63.54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3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4 |
|
| 16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5 |
|
| 17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6 |
|
| 18 |
|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7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 | 1.50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49 |
|
| 21 |
| 二十一、储备事务支出 | 50 |
|
| 22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51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2,128.76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2,088.46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额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150.5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190.89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2,279.35
| 合计 | 58 | 2,279.35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说明:此表须按功能分类科目填列至最底级“项”级。)
|
表二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4+5 | 4 | 5 | 6=1+2-3 |
合计 | 150.59 | 1,828.76 | 1,788.46 | 231.04 | 1,557.43 | 190.8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59.95 | 59.94 |
| 59.94 |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 32.11 | 32.11 |
| 32.11 |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 32.11 | 32.11 |
| 32.11 |
| ||
20132 | 组织事务 |
| 10.33 | 10.33 |
| 10.33 |
| ||
2013299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 10.33 | 10.33 |
| 10.33 |
|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17.51 | 17.51 |
| 17.51 |
|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17.51 | 17.51 |
| 17.51 |
|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 16.65 | 16.65 |
| 16.65 |
| ||
20601 |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
| 8.00 | 8.00 |
| 8.00 |
| ||
2060199 | 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 |
| 8.00 | 8.00 |
| 8.00 |
| ||
20605 | 科技条件与服务 |
| 8.65 | 8.65 |
| 8.65 |
| ||
2060599 | 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 |
| 8.65 | 8.65 |
| 8.65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13.44 | 13.44 | 9.77 | 3.68 |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 3.68 | 3.68 |
| 3.68 |
|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 3.68 | 3.68 |
| 3.68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9.77 | 9.77 | 9.77 |
|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 9.77 | 9.77 | 9.77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8.57 | 8.57 | 8.57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 8.57 | 8.57 | 8.57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6.82 | 6.82 | 6.82 |
|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 1.75 | 1.75 | 1.75 |
|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 79.41 | 79.41 |
| 79.41 |
|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 3.30 | 3.30 |
| 3.30 |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 3.30 | 3.30 |
| 3.30 |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 76.11 | 76.11 |
| 76.11 |
| ||
2110401 | 生态保护 |
| 26.15 | 26.15 |
| 26.15 |
|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 35.00 | 35.00 |
| 35.00 |
| ||
2110499 |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
| 14.97 | 14.97 |
| 14.97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50.59 | 733.16 | 732.96 | 212.18 | 520.78 | 150.79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0.59 | 399.86 | 399.66 | 206.85 | 192.81 | 0.79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0.16 | 388.52 | 388.32 | 206.85 | 181.47 | 0.36 | ||
2120106 | 工程建设管理 |
| 1.44 | 1.44 |
| 1.44 |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0.44 | 9.90 | 9.90 |
| 9.90 | 0.44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50.00 | 147.74 | 147.74 | 3.08 | 144.66 | 150.00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50.00 | 147.74 | 147.74 | 3.08 | 144.66 | 150.00 |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 2.25 | 2.25 | 2.25 |
|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 2.25 | 2.25 | 2.25 |
|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 183.30 | 183.30 |
| 183.30 |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 183.30 | 183.30 |
| 183.30 |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 852.55 | 812.45 | 0.52 | 811.93 | 40.10 | ||
21301 | 农业 |
| 0.52 | 0.52 | 0.52 |
|
| ||
2130104 | 事业运行 |
| 0.52 | 0.52 | 0.52 |
|
| ||
21302 | 林业 |
| 1.60 | 1.60 |
| 1.60 |
| ||
2130209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 1.60 | 1.60 |
| 1.60 |
| ||
21303 | 水利 |
| 831.67 | 791.57 |
| 791.57 | 40.10 | ||
2130314 | 防汛 |
| 821.67 | 781.57 |
| 781.57 | 40.10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 10.00 | 10.00 |
| 10.00 |
| ||
213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 18.76 | 18.76 |
| 18.76 |
|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 18.76 | 18.76 |
| 18.76 |
|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 63.54 | 63.54 |
| 63.54 |
| ||
21499 |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
| 63.54 | 63.54 |
| 63.54 |
| ||
2149901 | 公共交通运营补助 |
| 63.54 | 63.54 |
| 63.54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 1.50 | 1.50 |
| 1.50 |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 1.50 | 1.50 |
| 1.50 |
| ||
2210199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 1.50 | 1.50 |
| 1.5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收支余情况。
3栏=(4+5)栏;6栏=(1+2-3)栏。
表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4+5 | 4 | 5 | 6=1+2-3 |
合计 |
| 300.00 | 300.00 |
| 300.00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 300.00 | 300.00 |
| 300.00 |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 300.00 | 300.00 |
| 300.00 |
| ||
2120802 | 土地开发支出 |
| 300.00 | 300.00 |
| 30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收支余情况。
3栏=(4+5)栏;6栏=(1+2-3)栏。
| 表四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部门名称: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三公”经费支出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接待费 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2+3+4+5 | 2 | 3 | 4
44 | 5 | |
合计 | 22.02 | 2.14
|
| 2.8 | 17.0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06 |
|
|
| 17.06 |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06 |
|
|
| 17.06 |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06 |
|
|
| 17.06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95 | 2.14 |
| 2.80 | 0.02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82 |
|
| 2.80 | 0.02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82 |
|
| 2.80 | 0.02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2.14 | 2.14 |
|
|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2.14 | 2.14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栏=(2+3+4+5)栏。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收入总计2,279.35万元,支出总计2,279.35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50.59万元,本年收入2,128.76万元,本年支出2,088.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0.89万元。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类)59.94万元,占3.2%;2.科学技术支出16.65万元,占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4万元,占0.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7万元,占0.4%; 5.节能环保支出79.41万元,占4.3%;6.城乡社区支出733.16万元;占40.1%;7.农林水支出852.55万元;占46.6%;8.交通运输支出63.54万元,占3.5%;9.住房保障支出1.50万元,占0.08%。分别按类级科目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300万元,本年支出3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2.02万元,比上年减少10.08万元,下降(增长)31.4%。其中:车辆经费2.8元,接待费17.08万元,因公出国(境)2.1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2.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72%,比上年增加2.14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没有安排出国(境)任务。
开支内容主要包括:差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2.72%,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12%。
开支内容包括:1.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运行维护费2.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17.08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费共17.08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7.57%,比上年减少12.52万元,下降42.3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有关标准,控制并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根据本部门的职责、201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工作后所取得的效果进行撰写,并结合工作自身特点使用尽可能量化的指标加以说明)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是横琴新区全面落实“五年成规模”发展目标的见成效之年,区公共建设局上下一条心,按照新区党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围绕39项重点项目,全面加快推动岛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提升、质量安全监督、审批服务提速、岛外交通协调等方面,工作卓有成效,顺利完成迎接澳门回归十五周年的各项任务。
一、集全局之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在项目服务方面,我局始终强调“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服务理念,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项目建设为出发点,对全区所有项目进行统筹协调和服务管理。一是建立专人专责项目服务机制,在工作分配上,我局采取项目责任人机制指定2-3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工作人员,负责配合局领导开展项目协调服务工作,实现职权清晰、分工明确。二是实行全程***项目服务机制,在项目前期阶段,对项目开展行政审批指导服务工作。在项目实施阶段,对施工一线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为项目的有序推进创造条件。三是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成立专职小组,工程资料验收与实体验收工作同步推进,并明确适时采用工程使用权先行移交的方式,确保管养单位能够迅速接手启动相关工作。
目前,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5D影院正在全面开展内部施工与装修,马戏酒店、企鹅酒店主体结构已完工,内部装修预计12月底完工,深井配套生活区和新家园南侧员工居住配套生活区部分楼已建成投入使用;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工程各项市政配套设施进展顺利,部分一期工程已进入验收移交阶段,二期堤岸及市政道路工程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广东客家商会总部经济项目(一期)展厅部分,各项方案和实施单位已确定,正在实施钢结构施工,进展顺利,计划12月底建成开放,同时41#、43#、50#地块9月底启动软基处理,48#、49#地块已进入地下室结构施工阶段;横琴总部大厦塔楼已浇筑至31层,提前封顶,售楼中心已建成,预售工作已全面启动;琴海湾花园已全面启动一期一段、三期二段及二期高层的竣工验收及交楼工作;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一期软基处理已全面启动施工;多联供燃气发电项目电厂部分的1#机组、2#机组并网运转工作试运行已完成,热力管网部分11月底启动施工,3#冷站部分正在基坑施工,计划10月底完成桩基检测,12月底完成基坑开挖,2015年6月底建成;横琴星艺文创天地展厅已基本建成,剩余内部装修收尾工作,项目主体部分因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变动较大,后续方案报批等工作无法按原计划推进,目前丽新公司计划12月底前完成方案设计并启动招标工作,2015年2月底启动基坑开挖;广珠城际机场延长线横琴段金融岛站、横琴口岸站、长隆站建设已全面铺开,累计完成投资3.1亿元,占总投资的21%,进展顺利,轨道盾构施工方案正在完善并组织报批,二期工程的前期工作已启动。WTA赛事场馆建设,华发集团已于9月20日组织相关队伍进场,临时设施搭建工作已完成,现场填土工程、桩基础施工已全部完成,施工图设计与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招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场馆周边市政道路建设方面,香江路、琴石道正在开展真空堆载预压,中南2#排洪渠正在进行开挖施工,2015年4月15日前可建成通水,中南3#排洪渠已完成填土施工,计划于2015年8月15日前建成。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区建设工程质检站今年成立以来,按照“现场抓标准、监督抓机制、人员抓培训”的总体思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从工程报监、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各阶段性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各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规范各责任主体单位和人员的质量安全行为,有效促进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稳步健康发展。目前监督的在建项目数总数为72项(其中房建项目38项、市政项目25项、水利工程9项),房屋建筑工程面积约139万平方米;在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总长约36公里;项目总报建造价约86亿元;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约6910人。工程受监覆盖率达100%,开工项目安全生产措施审查率100%,开工前安全告知率100%。共12个工地被评为市级安全生产、文明示范工地,5个工地申报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52台次(其中塔吊31台,施工电梯19台,物料提升机2台)。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率100%;在用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率100%。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三、狠抓生态建设实现绿色横琴
我局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理念,加强污染防治,狠抓生态建设,全面推进我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升我区绿色生态水平。一是推动横琴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起草制定《横琴新区绿色生态低碳生态示范城管理办法》、《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实施办法》、《珠海市横琴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等,并于2014年2月26日通过国家住建部组织专家审查。二是积极推进幸福村居建设,推动横琴镇中心区(红旗村)整体外观装饰工程(示范村项目)。预计12月底可完成一期临街部分建筑外立面整治。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项目。对垃圾分类作出具体规划方案,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设施配置,购置分类垃圾运输车2辆,分类垃圾桶购置投入30万元,专业分类收运保洁员3名,并在红旗村范围内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推动镇村截污和支管接驳项目建设。三是协助横琴新区南部27.9平方公里填海项目和珠海长隆公司富祥岛填海项目申报。目前,完成南部填海规划上报国家海洋局,启动区一个项目上报取得省海洋与渔业局开展前期工作的同意,完成珠海长隆公司富祥湾填海上省海洋与渔业局申报,并完成南海舰队司令部作战处同意性征求意见。四是完成珠海市对我区“涉水治污”目标考核工作。协助积极督促推进市政污水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协调完成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建设和调往南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和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每月定期收集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情况并汇总上报市涉水治污办公室,按时完成横琴新区“涉水治污”考核任务。五是积极推进横琴新区滨海湿地公园建设,目前已完成芒洲湿地二期项目方案和初步批复,预计2014年底前开工,并同步完成横琴新区海岸带(二井湾湿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局争取经费支持。
四、高质高效做好行政审批服务
为横琴新区建筑施工、设计、监理等企业注册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我局总共办结项246审批服务事项,其中:施工许可核准(并联审批)41项,建筑工程提前开工12项;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17项;房地产企业资质13项;建筑企业资质27项;物业管理资质1项;商品房屋预售许可6项;商品房屋预售款监管32项;人防审批33项,办结环评审批17项,环保验收4项;水土保持审批18项,水务初步设计2项;临时排水许可审批6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6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3项,在城市道路绿化带上开设车辆出入口的审批3项,绿化及景观设计3项,开设经营性停车场2项。所有审批按时办结率100%,继续保持了审批工作的零投诉。认真落实好区内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的“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审批机制,实现联动创新审批,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并对横琴新区提前开工联席会议机制进行规范和完善,提出质检、安监部门应提前介入、全力服务项目建设。
五、三防森防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一是理顺区三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机构设置、规格、编制配备等方面使其与所担负的防汛防风任务和指挥、调度、协调等工作职能相适应; 二是严格落实三防责任制,明确各级三防责任人,层层抓落实。4月初,及时召开全区防汛工作会议,与区14个三防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签订《2014年横琴新区三防责任书》,3个社区与11个自然村签订了三防责任书;三是完善各级三防工作预案。印发了《横琴新区2014年三防工作方案》、《横琴新区防风防汛期间区领导分组检查督导工作机制》,修订了《2014年横琴新区防汛防风预案》,完善各社区居委会和各村民小组“一页纸预案”,进一步提高了全区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制定完善三防督导工作制度、检查制度、日常值班制度、物资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发布制度、灾情统计制度、应急抢险队伍管理制度等,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五是扎实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今年2月份以来,区三防办先后多次对各自然村排洪渠疏通整治工作进行了深入督导检查,发出《督办通知》6份;汛前,排检查组对排洪设施和在建BT项目工程进行检查,对达不到排洪要求的项目,进行督办,防止城市内涝;汛期,多次督导中交集团解决了澳大排洪渠吹沙管影响行洪问题,及时通报了一起违规占用澳大排洪渠堤岸问题。六是加大三防物资设备投入,今年区财政专门安排1600万元专项经费,购置了16台大排量的排水设备和3艘泡面艇,在易发生水浸的石山村、四塘村、向阳村安装了大功率移动泵站(1600m3/h),购买了20000条条状编制袋派发至各个居民小组。全年在防暴雨和防御台风“威马逊”、“海鸥”等工作中,共转发防台风防暴雨预警信息11000多条,派发防洪、防台风宣传资料1200多份,电话和现场通知转移避护人员300人次,出动转移抢险队员100人次,车辆70辆次,全区未发生水浸村等问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三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森防工作方面,狠抓了责任制落实、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及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好地成效,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案件。一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完善和细化了《横琴新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横琴新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全年共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10多次,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和风景旅游区新设立永久固定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15块、悬挂宣传标语30多幅、派发森林防火通告300份。三是高度重视森防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入150余万元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新建了20个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20公里森林防火隔离带清除林下杂草项目,20公里新建森林(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工程已立项招投标;开展了林业防治工程,60亩桉树林及120亩疏残林已完工验收,并对我区2013年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进入二期抚育;清除干死林木并杀虫喷药26000平方米,薇甘菊除治1090.32亩。新购补配4台小型高压水泵、1000米森林消防水带及森防物资一批,对现有的灭火器材进行了新一轮的充粉、保养,确保器材的正常使用,对森防仓库进行了维修。四是不断强化队伍管理水平,在现有护林扑火队员基础上,我区及时调整充实扑火专业力量,先后调整了3名护林扑火队员,并积极申请增聘6名扑火专业队员,成立扑火专业备勤小分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随时保持森林防火临战状态,加强队员培训力度,举办了一期护林扑火员培训演练活动,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森林防火技战术演练,通过加强培训演练,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有了明显提高。
六、市政设施管养逐步走向市场化
市政设施管养采取市场化管理模式,委托珠海横华城市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及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横琴新区市政公共设施管养业务,目前,已委托环岛东路、环岛北路、长隆大道、中心大道、琴海北路、琴海西路、厚朴道、翠衣道、长隆隧道、西环隧道、综合管沟、堤岸管养范围内的环卫保洁、道路维修维护、雨(污)管网、公交车站、路灯、绿化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管养业务,环卫保洁和市政道路养护面积达300万㎡、市政道路养护300万㎡、海堤13.48公里、雨水管道20万余米、污水管道6万余米、路灯8084盏。
路灯照明方面,全年共计现场处理维护各种单灯故障326起,更换灯具89套。电缆抢修、更换约1500米,箱变重大问题处理23起,十字门片区路灯累计维修盏数约100盏,确保路灯亮灯率达到了98%以上。道路环卫方面,投入大型清扫设备,环卫作业人员180名,采取以机械化作业为主,减少户外作业工作难度,提高保洁效率,成立应急突击小组,对污染道路进行应急突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私自开设的填土路口进行封闭,制作了200多个防撞标识杆,很大程度的遏制了填土车辆对市政道路的污染。市政道路养护方面,对各片区沥青路面出现的坑槽进行修补,修补面积累计达100m²;对沥青路面车道上损坏的雨污水井盖进行及时更换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维修个数约15;对各路段损坏的路缘石进行更换,约40块;对各路段路口反光标识杆和反光铁板的进行跟换,累计达100条;同时对所接管区域的雨污水管道进行清淤和疏通,累计排查范围20万m²。综合管沟方面,全天24小时响应施工单位的合理入沟施工,指引施工单位办理进入综合管沟施工相关手续并对施工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详细施工管理制度讲解及综合管沟施工安全交底。每日不定时多次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时中止违规施工并对违规单位进行安全教育。隧道管养方面,全年共拦截单车等非机动车616辆、行人792次、处理交通事故7宗。为加强隧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维护工作,定时定期清扫、冲洗隧道,及时跟进了泥头车等施工车辆漏泥,漏石的清理工作。对过往隧道的泥头车、危化品运输车等禁行限行车辆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大大降低了隧道运行安全风险,维护了辖区优美的环境卫生状况。
七、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完成
自2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深入贯彻落实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重要内容,确保不减少、不变通、不走样。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2月21日,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办公楼室开辟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栏1幅;印发了20篇教育活动简讯,局机关从内到外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切实抓好活动各环节重点工作。开展集中学习。从3月份开始,每周五下午三点至五点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部参加,局长、党支部书记等领导每次都亲自参加学习,带头写出读书笔记。共集中学习了20次,集中学习时间每人达40个小时以上。组织观看了中央指定的8部廉政教育片、集中学习了焦裕禄、沈浩等先进事迹;采取边学习、边走访、边回访,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全体党员干部领会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了党员干部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学习教育讲认识、找差距、明方向,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三是拓展渠道,开门纳谏,深入查找问题共走访了10家区重点建设单位。二是广泛征求区直各部门意见。按照区实践办要求,我局统一发函向全区11个单位、部门征求意见;三是发放《调查问卷》。以书面表格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对局机关“四风”存在的问题和关系的民生意见和建议,共发放调查问卷60余份。通过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四是认真开展批评,于7月25日召开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党员动真碰硬,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使每一位同志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较好地实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五是立行立改问题全面落实,按照区实践办制定的《立行立改十项工作》,我局负责其中的五项,通过现场调查、专家论证、每天检查等方式,迅速推进立行立改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对群众的郑重承诺。目前五项工作天沐河及马尿河河道防洪清淤、十字门、南山咀爆破监管工作、各自然村村内排洪渠的疏浚清淤工作、红旗村设立公交站问题、粗沙环路灯问题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