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商务局六员联防制度
为积极推动“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建设,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我县食品药品综合监管水平、诚信道德环境、产业整体素质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全面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一)完善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方式,强化各环节监管,形成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依托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办公室,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配备专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每个村和社区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行政村和社区实行包村(社区)干部、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公安干警、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六员联防”制度,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社会监督网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二)增强执法能力。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统一安排,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装备,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性检测项目所需的大型高端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的配备。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特别要加强县级监管队伍快检设备配备,为一线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提供快速筛查的技术支撑。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定点屠宰企业、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实现电子监管和远程实时监控。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对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学习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业务练兵活动,全面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选调相关科研人员、专家、专业执法人员建立食品药品专家库,参加食品药品市场准入、现场核查、***检查、大案要案查处等活动,提升监管效能和综合执法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执法人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水平。
(三)提高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在承德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体框架下,分级分类别编制、修订、完善各级各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力推进事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加强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每年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细化信息报送主体、报送程序、时限要求和责任制度,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不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和工作流程,确保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准确核查、科学研判、稳妥处置。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一)实施全程监管。进一步健全农牧、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联席会商制度,落实全程监管、质量保证、风险预警、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以及药品产业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资源、新业态,创新监管举措,完善长效机制,增强监管效果。
(二)深化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全面排查治理,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化解风险。集中侦破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捣毁一批制售问题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黑市场”、“黑窝点”,斩断一批带有行业共性和“潜规则”性质的犯罪利益链,公开宣判一批典型犯罪案件,营造饮食用药良好环境。
(三)完善防控措施。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卫生、食药监以及相关部门要有计划地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药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建立定期排查和研判风险隐患制度,要通过隐患排查、监督抽检、飞行检查、舆情研判等方式,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分析研判,提出风险预警措施,为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健全风险隐患台账管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高危行业、集中区域和重点产品,及时登记造册、挂账督办、限期整改落实。
(四)严惩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保持严打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限处罚,使严重违法犯罪的责任者彻底丧失再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资本,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机构的职能作用,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立案侦查,用足用好刑罚手段,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结果,要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扩大警示教育效果,形成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提升产业素质。加强分类指导,对新建改扩建食品药品企业和项目,严格落实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严把市场准入门槛;对现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取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强强联合、异地搬迁改造等方式,关闭取缔一批管理粗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企业,整合重组一批基础条件好、诚信和安全意识强的企业,规范提升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医药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
(二)推动聚集发展。坚持科学规划、积极引导、优化资源、集约发展的方针,发挥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推进区域性食品药品工业产业聚集、品牌建设和链式发展。针对各地域性特色食品药品的产业特点,合理组织部门分工,规划园区用地,制定配套政策,扶持优势企业,发挥集聚效应。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备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提高其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师,其他企业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配备药品质量授权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二)加强自检能力建设。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和药品生产企业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加强对仪器设备、试剂试液、检验项目、检验记录、人员资质等的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企业本身生产的产品具有全部项目的检测能力,特别要提升对重金属、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等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对不具备自检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强制实行委托检验。
(三)探索多元保障措施。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引导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积极投保。2014年在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财政、税收补贴,对相关保险企业、投保企业和保险中介提供支持。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预付金、责任事件先行赔付等制度,把产业链转化为责任链。
(五)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食品医药行业协会的建立、规范和管理,引导其健全行业自律规则和服务机制,实行优质安全服务承诺,发挥其抑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序良俗等桥梁纽带作用。研究建立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合作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在规划和标准制定、政策宣讲、法律普及、课题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道德诚信建设
(一)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科学制定企业风险分类和分级评定标准,开展动态分类晋级创建活动,根据质量管理、诚信经营状况等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和量化评级,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确定监管重点和方式的依据。建立与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监管办法,综合考量企业产品质量持续稳定性、管理水平、诚信程度,不断丰富数据,改进和确定评定标准。2014年底前完成所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的首次年度等级评定工作;2015年完成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建立信用档案,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2015年完成乳制品、酒类、肉制品、饮料、调味品、罐头、蜜饯、食用菌、发酵制品、植物油和油脂制品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评价。
(二)开展对标创建活动。按照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基本创建标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力争3年内所有县区达到基本创建标准。对率先达到创建标准的县区,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培育树立一批食品药品行业示范单位和道德诚信典型。2013年在承德县、平泉县、滦平县先行试点,2014年完成试点创建任务;2015年所有县区达到食品药品安全县标准。
(三)完善联动奖惩机制。完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公开承诺、工作约谈、“黑名单”管理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实现与国土资源、金融机构、证券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技改投入、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降低信用等级,在融资信贷、用地等方面予以限制;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探索实施严重违法企业负责人“终身禁入”制度。
(四)培育企业诚信文化。深入开展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广泛开展以道德讲堂为载体的食品药品行业修身律己活动,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社会责任感,引导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利益导向和“明信知耻、惩恶扬善”的道德风气。2013年在丰宁县、围场县、隆化县、宽城县、双桥区、双滦区开展道德讲堂试点,2014年在全市推广。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级政府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评估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时协调解决本地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职能分工尚不清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新兴业态,各级政府要指定具体监管部门纳入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稳定的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执法装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逐年增加。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评价工作,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标准。要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和监管办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格督导考核。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查、***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不间断的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对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限期整改。对违法案件或重要舆情未及时查处、久拖不结的,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直接查办,挂账督办、案结销号,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查不彻底等问题。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地方和单位,取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等活动和领导班子、个人评优评先资格。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对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正确引导舆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正面宣传,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通气会、舆情研判会和媒体交流热线等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针对媒体报道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搞好调查核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道核实确认制度,防止不实报道和不良炒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提升消费信心,稳妥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鼓励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落实有奖举报政策。强化宣传教育,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