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和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我市启动专项清理
(记者 王露橦)即日起至6月底,我市将按照省、市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和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根据方案,超职数配备干部清理范围为: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反规定设置“助理”“顾问”“常务副职”等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以“正副县处级干部”“正副乡科级干部”等名义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
违规进人清理范围为:1997年12月全面实施公务员考录制度以来,未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调任、国家政策性安置等方式进入机关的人员;《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印发后,未通过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岗位招聘等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冀组通字〔2013〕36号)印发后,未按规定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其他形式违规进人。
专项清理期间,各地凡调整干部,在动议、酝酿后,需经上级组织部门预审同意后方可进入后续选任程序,存在干部超配的班子,职数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干部。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及顶风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快,严肃问责。
根据方案,市直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各县(市、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市属学校(高校)、医院中层以上干部,存在本人经商办企业或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也被列入清理范围。
我市将对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明确“一方退出”机制,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主动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由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对未及时纠正或拒不纠正的,按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领导干部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此外,将建立全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信息数据库。领导干部每年都要集中填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申报表》,作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延伸和细化措施,纳入“凡提必核”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