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龄办不断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去年以来,县老龄办不断完善老年人服务机制,以各乡镇老龄组织为依托,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在抓好农村基层老龄工作基础上,加强老龄系统自身建设,通过切切实实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有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做好老年证、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按照省《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老年证的办理、更换工作。全年共办理《辽宁省老年证》3000个,办理《辽宁省老年优待证》1500个。
认真完成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完成全县高龄老年补贴提标工作,全县706名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提标到200元,全县16名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提标到500元,全县147名80—89周岁低保边缘户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50元。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设立老年维权服务站,为全县老人开展维权和法律咨询提供方便;在17个镇场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级设立法律援助点,极大地方便老年人的受援申请。同时,充分发挥“148”法律咨询热线的职能作用,认真解答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提供涉法问题的解决途径,每年解答老年人维权法律咨询达500余次。经县老龄办协调,县司法局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将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范围,为贫困老年人开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服务,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实行“三优”,即: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优质服务。每年“敬老月活动”及“124”法制宣传日,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及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老年人维权咨询、发放老年人维权卡,宣传老年人维权知识,积极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县共有6373人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既减轻了政府和单位、家庭的负担,也提高了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
(张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