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1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6月11日—2017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川环保分局
联系电话:0533-5289011电子邮箱:guanlike007@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文件 |
1 | 山东方大杭萧钢构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 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眉山路以南张博路复线以东 | 山东方大杭萧钢构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主体工程主要分为三部分,东部设置为南北并列的两个机加工车间,西部主要设置为喷漆车间;生产车间布置下料、切割、焊接、抛丸、喷涂等工序,布置6万吨/年钢管束、4万吨/年钢结构和100万m2/年楼承板生产线。喷漆晾干房均为密闭房间,布置在车间西部,其中钢管束抛丸喷涂自动线为第一期和第二期工程共用装置,第一期项目钢管束面漆喷涂在2个移动式喷漆房进行;钢结构喷涂在一大一小2个移动式喷漆房内进行;车间内布置原料和产品暂存区。第二期项目新增2个钢管束面漆移动式喷漆房和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抛丸以及原料和产品暂存区均依托第一期项目设施。 | 喷漆流平和晾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焚烧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沉降室+滤筒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切割以及集气罩未收集的喷漆废气通过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金属下脚料、收尘、废焊渣、废包装材料、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润滑油、废活性和废过滤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金属下脚料、收尘、废焊渣、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外卖物资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废油漆桶由油漆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催化剂产生后需要进行危险废物鉴定。 | 报告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