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农委组织技术骨干对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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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5日发表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方案的通知》(晋农办环境发【2018】336号)和《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办环境发【2018】255号),市农委《关于印发晋中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方案的通知》(市农环发【2018】257号)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市农委植保站、土肥站、计划科、环保站技术骨干于2018年12月17日,对晋中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填报数据进行了审核,专家主要审核填报数据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规范性、计算准确性、合理性等,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给各县退回并进行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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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05:55: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