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福泉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五个福泉”建设目标,立足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以法治促发展、促民主、促民生、促和谐,为福泉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全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发挥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四个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周末名家讲堂”“法制讲堂”、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学习研读政治理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在贵州代表团的***精神等,筑牢执法为民的理想信念;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研讨,通过学用成果转化,切实把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落实到改革创新、谋事创业、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的全过程,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衷心拥护核心、在政治上坚决拥护核心、在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在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二是强化知行合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专题培训”和“新时代大讲堂业务知识专题讲座”等,通过学习教育,强化知行合一,着力加深法治队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的理解和把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2.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泉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4次听取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法制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执法保障。继续执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关于坚决打击挡工堵工、恶意讨薪等通告》,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处理;将行政机关执法经费纳入了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改善执法条件,合理保障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不断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二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1〕8号)文件精神,于2017年6月经市委同意将福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更名为“福泉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并将市行政执法监督中心管理体制从原来的政府办管理,调整为市政府法制局管理。成立后的法制局行政机构级别及管理方式不变,加挂福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内设综合科和业务科,并设立福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或副科长1名。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与市政府法制局合署办公,总法律顾问由市政府法制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另,市行政执法监督中心核实事业编制4名,均为管理岗位,设主任1名(副科长级)。目前,从基层优秀年轻干部中交流1名有法制工作经历的同志到市政府法制局任局长,1名优秀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任政法委书记。现有局长1名、总法律顾问1名、工作人员2名。工作经费单列管理。 (二)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决策体系,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一是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制定《福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福泉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督促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明确涉及民生、重大资金等重大决策的必须经法制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核后,方可提交集体研究决策。认真执行《福泉市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福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暂行规定》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关口,增加公平竞争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从原先的五大程序变更为六大程序,进一步完善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程序完善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为决策把好制度关。按照《2018年省州新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在重大事项出台或实施前,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论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将民情民意融入政府决策,提高政策执行力。2018年以来,30个省、州新建重大工程项目完成稳评报备工作。二是用好“法律顾问”,促进科学决策。在全市吸纳法学领域专业人才,成立了9名法律人才专家库,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专家库人员召开合法性审查会议或研讨会议。按照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全覆盖要求,在53个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76个村居聘请专(兼)职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全覆盖。用好45万元法律顾问经费,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达成合作协议,开展《福泉市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同时聘请贵州法治时代律师事务所、贵州黔坤律师事务所、贵州望江律师事务、贵州煜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全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招商项目、城市建设规划等决策事项100余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00余件,并在市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上基本被采纳。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制定了《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福泉市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福泉市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纪检检察、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涉及军民融合、知识产权、涉税及涉及有悖于激励创新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等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对《福泉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福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三是不断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机制。为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统一处罚标准,促进依法、合理行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杜绝徇私枉法、金钱案、人情案等违法行为,出台《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泉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府发〔2018〕24号),明确载明自由裁量的原则、规则、程序、时限,以及从重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的计算方式及情形,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 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统一规范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事项、程序环节、业务电话、监督电话等,主动向群众“晒家底”,给自己“明底线”,把行政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变上级监督为社会监督,全力打造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当前,我市公布26个部门(单位)3793张和6个乡镇672张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依照流程办事,实现全过程监督。二是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向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对审议意见进行落实并及时反馈。同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社会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扶贫、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今年以来,通过政府门户网、新媒体平台、政务服务窗口等公开信息近2万条,依申请公开14件。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重大制度改革,实现行政执法全程记录、行政执法全程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托“七位一体”大数据智慧化系统平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文本证据与录音、视频影像等数字化证据有机结合,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归档、全过程留痕。利用省级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微信平台、手机APP等新型载体对执法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此规范约束执法行为,切实做到阳光执法。同时内部审查和外部审查相结合,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二是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采用网络远程培训考试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及制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已基本完成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申领和换发工作,切实保障执法有效。并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证审验和签注工作的通知》(黔南法制函〔2018〕369号)》的要求,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年审和换证工作基本完成,已完成566个行政执法证年审、18个执法证注销。 5.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 大力推广运用“互联网+调解”纠纷化解新模式,目前在市法院、公安局、市检察院、多元化调处中心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8个乡镇(街道)多元化调处中心、1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及各基层法庭、派出所、76个村居调委会完成安装运行“112”信息化管理系统,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使人民调解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目前建立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6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76个(实现乡镇、村(居)全面覆盖),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共有人民调解员621人,形成了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乡镇、村(居)配套联动,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调解网络体系,实现了矛盾纠纷多发、易激化领域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全覆盖。二是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持续化解行政争议。2018年共收到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1件,其中开庭审理29件,作出裁判的21件,其中裁定撤诉8件,驳回诉讼请求6件,驳回起诉6件,撤销1件。山林土地纠纷14件,信息公开3件,确认行政强制行为违法(房屋拆迁)5件,行政强制行为引起行政赔偿3件,城乡规划4件,确认治安管理纠纷1件,不动产登记管理1件。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95%。2018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其中不予受理3件,终止1件,撤销2件,维持7件。山林土地纠纷5件,行政奖励2件,征地拆迁2件,信息公开1件,食品安全1件,治安管理1件,劳动监察1件。 (三)全面深化改革,力促法治政府建设 1.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构建了“党政主导、政法主责、第三方主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体系,实现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层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标准化、诉调对接规范化、矛盾化解信息化、矛盾化解专业化、矛盾化解社会化,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全市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8年10月20日,福泉“112”模式在全面依法治国与实证法学研究年会(2018)上进行交流。 2.“四破四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仁怀市、福泉市、兴义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78号)文件精神,福泉以“三整合、三统一、三转变”为主要抓手,划转16个领域共662项行政权力交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实现了行政执法由“九龙管水”到“一龙治水”,初步构建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3.“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以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公布《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福府发〔2018〕32号),取消行政许可56项,承接96项,当前继续实施190项,行政审批数量更加精简、名称更加规范、操作更加标准。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按照“五个一律”的原则,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公平公开的中介机构市场化体系,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已清理规范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4项,保留的22项。三是实施权责清单制度和动态管理情况。编制公布6个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事项672项,编制2个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82项,公布26个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3793项。由我市为试点编制的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模板得到省编委办的通报表扬,并向全省印发推广。同时,印发《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泉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府办发〔2018〕53号),切实规范管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四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严格执行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受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市8个乡镇(街道)、76个村居设置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站,全部实现柜台式办公。推动“简政放权”,各部门按照要求出具全省统一授权委托书,将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全面授予部门窗口首席代表,签订授权委托书31份。市级综合实体大厅共受理办理70万余件,现场办结率99.6%,全部办件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未发生超期办结件。推动“减证便民”,清理公布并动态调整《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和《证明材料保留清单》,保证证明82项,取消证明11项。 (四)全面推进“七五”普法,牢固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 1.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新任命的领导干部、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等人员全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印发了《福泉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和《福泉市党政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向全市组织学习了订发新修《宪法》文本,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列入单位目标考核。印发了《福泉市七五普法规划》,利用公众媒体、网络平台等措施在全市带动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市不定期的举办“法治福泉”专题讲座论坛,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要求,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为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和执法人员做专题讲座,增强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力推进公职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全市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领导干部法治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同时组织全市干部职工积极关注“中国普法”和“黔微普法”“贵州改革”等微信公众号,参与在线答题,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2.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述职制度》。要求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述职,该制度正在草拟。在干部考察中,特别注意考察其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以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乡镇一线执法人员紧缺。脱贫攻坚工作中,大量执法人员沉到村组网格一线脱钩开展脱贫帮扶工作,以致本就不多的一线执法力量更显薄弱。二是部分权责清单调整不够及时。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以来,各部门的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能在清单中得到体现,但是法律法规规章有立改废释等情况,以及***、省、州有取消和调整权力事项时,未能及时得到调整。三是部分干部综合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纲要》贯彻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注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宣传。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创新执法体制,进一步抓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 (二)强化简政放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削减行政权力事项,及时承接上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扎实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实施减证惠民行动。 (三)建章立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审议、公布、备案、清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在抓细、抓实、抓严上下功夫,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切实严把关口,健全行政决策审查机制。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核心程序,将行政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积极探索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高行政决策的效率和质量。深化法律顾问制度改革,着力提升科学化水平。 (五)常抓不懈,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规范行政执法“常态化”,狠抓日常执法规范。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持证上岗和教育管理制度,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关和能力关。强化规范执法合力,优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 (六)严格执法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专门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注重定纷止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不断完善福泉“112”模式。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以“物质保障规范化、制度建设规范化、案件审理规范化、学习培训规范化、档案整理规范化”为抓手,力促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八)积极引导,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推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