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示2021年度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的《2021年度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以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承担牵头单位职责,组织各配合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抽查工作,截至8月19日,文化和旅游系统牵头事项的检查结果已经全部录入监管平台。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1.影剧院、录像厅、游艺厅、舞厅、音乐厅、歌厅等经营情况检查。本事项共抽查13家单位,其中,未发现问题3家,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8家,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信息1家,已注销或吊销1家,
2.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本事项共抽查21家单位,其中,未发现问题6家,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10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3家,已注销或吊销2家。
3.旅行社检查。本事项共抽查3家单位,其中,未发现问题2家,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1家。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本事项共抽查25家单位,其中,未发现问题6家,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14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2家,已注销或吊销3家。
5.A级旅游景区检查。本事项共抽查1家单位,未发现问题。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