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我省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7月1日起,《青海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和《青海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在企业年检制度取消等一系列青海商事制度改革后,我省出台的构建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主要手段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未来,省内市场主体,将从商事制度改革前的严进宽管改为宽进严管放管结合。
两个《办法》规定,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的原则是随机、公平、公正、规范,为此《办法》设计了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定向抽查:工商部门将按照一定比例和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市场主体名单进行的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工商部门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确定市场主体名单进行的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的比例,每次按不低于辖区市场主体总量的3%抽取;定向抽查的比例,每次按最低不少于辖区市场主体总量的3%抽取。不定向抽查的名单抽取,一般安排在每年7月进行,定向抽查的名单抽取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由于抽查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每个市场主体都有可能被抽到,形成了对违法违规者的有效震慑,所以不能心存侥幸,时时刻刻都要守住合法和诚信的底线。同时,我省工商部门还明确了不定期进行定向抽查,这样就必然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等易发问题市场主体的有效抽查监管。(王雅琳 张忠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