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海东市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将公开透明要求融入各个行政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
(一)清理市级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结合撤地设市后机构设置、职能的调整情况,对***、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取消和衔接。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对纳入绩效考核的县授予州(地、市)一级行政审批权的通知》要求,在取消和下发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就海东市政府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逐项进行严格审查、梳理、清理和确认,清理取消27项,下放县级135顼。目前,40个市政府部门和省驻市有关单位现保留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共277项(其中:行政许可84项、行政审批65项、行政确认27项、审核78项、备案23项)。
(二)清理县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督促指导各县(区)认真开展县政府及其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对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进行了进一步清理、确认和公布。乐都区对3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283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项目进行了清理,共取消行政审批75项,保留208项,衔接上级部门下放126项。民和县清理行政审批事项93项,其中行政许可33项、行政审批34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审核4项、备案11项;行政管理收费42项;行政审批管理收费项目31项。平安县通过清理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10项,行政管理收费52项。互助县对268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原有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进行了逐项梳理、审查、清理和确认,目前确认保留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共269项,确认行政收费项目35项,确认事业收费17项。化隆县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6家单位申报的243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审核和确认。循化县通过清理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53项,取消3项,对6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确了收费依据和标准,并及时进行了公布。
(三)加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行政服务中心标准,统筹规划,合理调剂资源,积极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尽量做到面积与进驻部门服务的工作量及服务对象的人流量相适应,充分满足所有行政服务事项整建制进驻中心全程办理需要。截至目前,乐都县160平方米临时行政服务中心挂牌运行,入驻12个单位,审批事项31项,新的1800平方米行政服务中心前期工作已经全部就绪。平安县500平方米临时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挂牌运行,入驻11个单位,审批事项38项,计划新建2000平方米行政服务中心,目前选址已确定,正在进行规划、筹措资金等前期工作。民和县540平方米临时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完工,即将挂牌运行,新建的行政服务中心面积2000平方米,资金已到位,项目设计、评审完成,2014年年初动工,计划2015年投入运行。循化县360平方米临时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完工,将挂牌运行,计划新建1200平方米行政服务中心,选址初步确定,正在规划设计。互助县新建的1700平方米行政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计划2014年投入运行。化隆县新建的1100平方米行政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计划2014年投入运行。
(四)推行网上政务公开。结合撤地设市工作,印发《关于认真搞好全市县级政府网站建设的通知》,对政府网站栏目进行规范设计。目前,各县(区)和市财政、发改委、审计等20个部门均已建立网站,并通过开设政务信息公开等专栏进行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海东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