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果洛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摩托管理意见》
为依法加强摩托车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果洛州公安局结合牧区实际和特点,在专题研究、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加强摩托车管理意见》,并经果洛州人民政府同意批转执行。
一、下放权限,将摩托车及摩托驾照全部纳入县级公安机关车管所。一是解决编制。各县政府从事业编制中解决3名编制,充实县级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工作力量;二是保障经费。各县政府将县级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日常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三是配备装备。各县公安局将车辆管理所所需装备统一调配,并通过多方努力、各方争取,力争配足配齐,满足工作需要;四是下放权限。对摩托车驾照由州公安交警支队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政策。
二、加强摩托车注册登记工作,强力推行摩托车“户籍化”管理模式。从7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由州公安交警支队牵头,采取边调查、边摸底、边办证的方式,负责对全州摩托车及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户籍化”管理模式,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放宽政策,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按照“新车按规定,旧车土办法”的原则进行办理,凡两证齐全的摩托车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对无合格证、无票据的摩托车,经核查不属被盗抢车辆的,由辖区派出所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在拓取发动机号、车架号和持车主身份证后予以办理;对偏远地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通过采取“***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为广大牧民群众集中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手续。
四、定制统一号牌,减免收费,强化区内管理。在摩托车号牌办理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之规定,由州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统一定制,县级公安车辆管理所统一发放;摩托车过户、审验、日常管理由州公安交警支队另行制定;号牌办理收费严格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九二式机动车牌照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取;对办证群众只收取号牌费用,减免其它一切费用。
五、规范摩托车销售市场,从源头上强化号牌管理。目前,我州摩托车销售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加之广大牧民群众消费安全意识淡薄,售车不开具***,买车不索要票据,甚至随车合格证不符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摩托车正常挂牌。对此,工商、公安部门要对摩托车销售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摩托车销售市场经营秩序。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升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向社会广泛宣传摩托车无牌无证、超速超员驾驶的危害性,尤其是要结合摩托车驾驶员、农牧民群众等重点人群的不同特点,坚持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相结合,从宣传最基本的交通法规入手,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和摩托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参与、遵章守纪”的交通环境,使遵章守纪的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七、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大交通秩序混乱地区的整治力度,尤其要重点整治城镇主要街道摩托车违章行驶、冒进信号、强拐猛掉、乱停乱放、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以及报废、未检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管严查严防严罚态势,坚决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净化路面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