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拟认定的公示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菏科字〔2020〕14号),菏泽市科技局对2020年申报的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现场考察,经综合评估,拟对其中符合认定要求的5家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进行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峰 李冰
联系电话:0530-5310761
联系地址:菏泽市人民政府大楼616室
***:2021年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拟认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