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将法律服务便民化落到实处
在全国公证行业推行“一次办好”的改革背景下,高青县公证处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就承诺实现“一次办好”。继承权公证因为所需材料多样、受理程序复杂,使得当事人既要花时间准备申请材料,又要经历询问、制作笔录、后期核实以及等候公证书出具等,所以不属于“一次办好”的公证事项。高青县公证处要求公证人员落实 “替当事人多想一步,当事人少跑腿一次”的服务理念,在保证公证文书质量的同时缩短当事人等候时间。
最近公证处接待了二起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当事人,经细心的公证人员仔细询问后发现这两拨人的关联之处在于两个被继承人是亲兄弟,因为涉及本位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所以其中一个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同时也是另一继承权公证中的继承人。为便利当事人提供材料、办理公证,公证处将这一特殊情况告知双方后,建议双方预约同一办证时间,并且告诉他们在关联处可以合并使用证明材料,这一举措减轻了一方当事人负担。为了让人数众多的当事人在约定日期来到公证处时节约等候时间,公证处人员根据双方当事人预交的申请材料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提高了办证效率。
替当事人多想一步,公证处将法律服务便民化真正落到实处;当事人少跑腿一次,公证处切实有效地节约当事人的办证时间与往返费用。(通讯员:赵贞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