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喜获千万元秸秆综合利用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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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近日,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的2018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评审中,高青县顺利从全省25个备选县中脱颖而出,成功获得中央财政1000万元补助资金。
“秸秆浑身都是宝,综合利用少不了”,我县作为农业大县,秸秆资源丰富,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潜力大,前景好,下一步,县财政局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风向标”作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推进以农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秸秆还田、秸秆生产有机肥、发展秸秆饲料加工、发展秸秆基料化产业以及秸秆能源化利用,建立起“公司+镇收储点+村收储点+农户”四位一体市场化秸秆收储体系,打造出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应用模式和运行机制,助力“生态高青”建设。同时,注重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补助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和监管办法,指导督促项目单位规范财务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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