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洲农民集中居住建设项目(高明三洲高建广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三洲农民集中居住建设项目(高明三洲高建广场)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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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三洲农民集中居住建设项目(高明三洲高建广场)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高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三洲碧桂路以西、三江路以南 |
环评机构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
项目概况 | 三洲农民集中居住建设项目(高明三洲高建广场)拟建于佛山市高明区三洲碧桂路以西、三江路以南,占地16068.32 m2,建筑面积86859.42 m2。项目拟建设5栋25~27层商住楼,设地下室一层;首层至5层设置商业功能,首层为肉菜综合市场,二层为超市,三层为有餐饮功能的商铺(餐饮面积为3035m2),四、层五层为娱乐功能的商铺(包括KTV、电影院、电玩、儿童游乐场、网吧等);六层为设备层,7-27层为住宅,住宅共396户。项目设置两个停车场:地上停车场车位为58个;地下停车场(负一层)车位为520个。项目拟设置一台功率为5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一个垃圾房(面积为110m2)、一个公厕(面积为***.48m2)、一个配电房(面积为110.88m2);项目不设置冷却塔。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预处理后再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②备用发电机使用清洁能源为燃料,燃油尾气由内置烟气烟道引至相应楼楼顶天面排放;地下停车场设置排风机,停车场废气经排风机抽排;餐饮油烟采取静电油烟净化器和除异味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居民厨房燃料废气与油烟一起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垃圾收集点、公厕、肉菜市场进行除臭并定期清运清洗。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垃圾日产日清,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⑤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工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落实好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表编制阶段采取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本项目公众参与共发放22份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收回22份,回收率100%。在被调查的个人中,均支持本项目建设。共发放单位调查表8份,8个被调查单位均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