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9年6月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新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7日-2019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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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150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新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芦屯镇路安工业园 | 营口新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楼,车间,库房。新建塑料制品加工项目(包括食用菌袋、农地膜),项目占地 5000m2,总投资700 万元。 | 1.废气 废气主要为加热吹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膜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废 吹膜、分切、制袋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落地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润滑油暂放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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