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增床位最多资助300万
禅城拟出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办法,鼓励镇街多渠道建设养老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试行办法》昨天(26日)起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拟对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进行资金补助。其中,新建、扩建的敬老院每新增一张床位一次性资助12000元,最高资助额300万元;日间照料中心按照建筑面积、床位等标准,资助8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
本次办法资助的对象是镇街公办敬老院(以下简称敬老院)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下简称日间照料中心),前者是由镇街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的养老服务机构,后者是重点为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膳食供应、生活照料、保健康复、健身娱乐等日间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记者了解到,申请补助的敬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应为2016年1月1日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完成相关建设手续,由镇(街道)投资新建、扩建、改建,且产权归镇(街道)所有。项目单位申请区级补助资金时,应提交项目立项建设的相关文件材料、施工合同、房产证明、资金支出凭证及镇(街道)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到位情况说明等有效证明。
对于敬老院,新建、扩建的每新增一张床位一次性资助12000元,最高资助额300万元;对利用其他闲置设施改造为敬老院的,按照改建费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额200万元。
日间照料中心方面,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750平方米,除学习、健身、娱乐设施外,设置床位不低于30张的,按照建设费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额80万元;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100平方米,除学习、健身、娱乐设施外,设置床位不低于40张,按照建设费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额120万元;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600平方米,除学习、健身、娱乐设施外,设置床位不低于50张,按照建设费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额150万元。
据悉,本次办法的拟定,是为了应对禅城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鼓励和支持各镇街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敬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本次征求意见从昨天起至5月29日结束,办法预计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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