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汕头市澄海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开展质量强区工作,引导和激励我区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和卓越质量管理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政府出台了《汕头市澄海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并决定于2021年开展第三届汕头市澄海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区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工程、环保和经营质量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本区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对澄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或者组织。
二、申报条件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者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三)质量管理成绩显著,产品、服务、工程、环保和经营质量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品牌战略实施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本区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四)在近三年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近三年没有消费者重大投诉,建设工程零质量事故。
(五)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其中,企业或者盈利性组织,其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本区同行业前列。企业须已纳入统计“四上”企业管理;非盈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并获得区有关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推荐。
(六)诚实守信经营,市场信誉良好,消费者满意程度高,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八)无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申报受理时间及部门
(一)申报时间:2021年7月15日——2021年9月15日。
(二)受理部门:汕头市澄海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监局)。
四、评审原则
(一)区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坚持企业或者组织自愿、不向企业或者组织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或者组织负担。
(二)区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主要参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及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最新版本执行。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企业填写《第三届汕头市澄海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申报表格从区政府网站直接,并按相关格式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封面统一用白色A4纸,材料内容采用三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沿长边装订,不采用硬皮材质。同时制作包含申报材料内容的U盘。(澄海区政府网站http://www.chenghai.gov.cn/)
(二)请有关单位认真发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请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监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经综合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福有;电话(传真):85823972
邮箱:chqtszlg@163.com
***: 第三届汕头市澄海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
1.*** 第三届汕头市澄海区澄海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