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街道积极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为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谐稳定,滨海路街道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今年5月,街道接到辖区企业员工邓某的调解请求,邓某称他4月份在烟台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担任网络编辑一职,入职10.5天后因个人原因离职,该公司负责人易某承诺5月10日集体发工资时一起发放邓某相应工资,可一直到5月底也迟迟不发。之后又以邓某未干满15天为理由拒绝发放邓某工资,邓某与之进行过多次协商,企业负责人态度反反复复,一直拖欠。邓某无奈只能向街道求助进行劳动调解,请求把他应得的10.5天工资(约定100元/天)发放给他,并且要求该公司赔礼道歉。得知这一调解事项后,滨海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请邓某来到街道按程序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和《劳动争议登记表》,并承诺他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请他耐心等待。之后,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就通过电话和实际走访的形式向该教育培训企业了解情况,得知邓某所说内容属实,同时,工作人员也与该公司负责人表达了邓某的调解请求。通过街道工作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几次耐心面谈后,终于在3个工作日后与该企业负责人易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企业同意马上足额发放邓某工资,向邓某解释说明情况并致歉。
这只是街道众多劳动调解成功案例中的一个小小代表,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常常处于劣势,街道劳动调解相关工作人员积极为寻求劳动调解的劳动者提供帮助,让他们在面对劳资纠纷时不再感到无助,真正帮助他们与企业建立起沟通的桥梁,妥善解决劳资纠纷,推动滨海辖区和谐稳定。
据了解,街道办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同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针对劳动者反映强烈的劳动争议问题,街道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坚持“调解优先、调解为主”的调解原则进行调解,对已发生的劳动纠纷,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调解请求,及时深入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掌握真实情况,推动矛盾化解,为劳资双方搭建了平等对话平台,并进行相应回访,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圆满解决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