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大通县不断提高农村村干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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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通县对现任建制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村文书或会计、村妇代会主任、村团支部书记进行政府补贴。
对全县289个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年补贴500元;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副书记、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村文书或会计、村妇代会主任、村团支部书记,每人每年补贴400元。对在职的村干部在任职年度享受缴费补贴;离任村干部从离任次年起停止缴费补贴;村干部年满60周岁仍继续留任现职位的,继续给予缴费补贴,从离任的次年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既解除了村级干部的养老之忧,又调动了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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