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海东地区工商系统实行零收费、零距离、无障碍等八项优惠服务措施,充分发挥商标管理职能,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有特色的农副产品商标和证明商标,走品牌发展之路,不断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总体呈现出发展形式多样,合作社+基地+公司+协会+龙头企业+农户+能人等联合型特征明显,马铃薯、线辣椒、大蒜、草制品、獭兔、生猪、牛羊等特色产业逐渐凸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全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和增加农牧民收入及带动周边农户增效创收等方面的作用日渐显现。到目前,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657户,拥有成员7119人、其中农民成员6920人,占97.2%,出资总额51104.02万元,约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三分之一。与去年相比,分别增长54.23%、56.19%、61.56%、56.77%。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286户,占总户数的43.53%,种植马铃薯、线辣椒、大蒜等经济作物35213亩,约占全区耕地面积的0.01%,其中以承包、租赁等方式土地合理流转21557亩,合作社成员人均收入46848元,比入社前多增加28300元,带动农户6283户,户均收入29350元,比原来多增加11630元;养殖业293户,占总数的44.59%,养殖猪、牛、羊等畜禽***300头,占全区畜禽养殖的12%,成员人均收入109568元,比入社前多增加45300元,带动农户4218户,户均收入33480元,比原来多增加13510元,且每年都有持续稳定的增加趋势。